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刘珊珊案 台外交部:持续争取豁免权

人气: 5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1年1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台驻美堪萨斯办事处长刘姗姗涉虐佣案,在日前召开羁押听证庭,刘委任律师并未主张交保,更没提外交豁免权,而是放弃抗辩权,继续羁押。外交部放弃豁免权益?17日外交部发言人章计平表示,外交部尊重律师的专业判断,刘案与豁免权分开处理。

章计平指出,外交部与律师研拟了最快最好的方案,在实质案情的部分,让刘姗姗尽早获释,律师运用诉讼上的技术、协商等方式,以被告最有利的选择为考量;在争取驻外人员豁免权益上,外交部坚持持续争取。

外交部坚持驻美外交人员豁免权、刘未涉及虐佣,却又认同刘姗姗“不求保释,拒绝出狱”的决定,是否自打嘴巴?章计平表示,刘姗姗的委任律师有41年的刑事专业资历,在听证会,律师表示不要求交保,也没提认罪协商,外交部尊重律师的专业判断。

美方不承认我外交员工作以外的豁免权益,外交部是否会重新界定美国在台协会的外交人员的待遇,章计平重申,1980年台美签署“特殊免税、豁免权”,外交部不能认同美国未通知外交部,就用手铐逮人的行为。

法务部次长陈守煌表示,如果美方承认豁免权益,而外交部的调查中,劳资契约确实涉及伪造,法务部会依法查证;如无豁免,在美方司法判决后,台湾是否还有管辖权?陈守煌说,刑法第七条规定,在海外犯罪,刑期在3年以上,法务部可追诉。◇

(责任编辑:赵菱菱)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