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区域焚化厂回馈无预警停业 桃园环保局不排除司法处理

人气: 5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1年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县区域焚化厂回馈设施活动中心,由广仲实业公司经营近1年,30日无预警停止营运,桃园环保局决定先与业者沟通,也不排除依照合约内容,对业者广仲运动实业公司提出法律诉讼。

中坜工业区的桃园县区域焚化厂回馈设施活动中心,原由中坜市回馈金运用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营运,并依照采购法委托万洲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自96年9月至99年9月,为期3年。期满之后,中坜市回馈金运用管理委员会不愿再营运管理,再交还桃园县政府环境保护局管理。

环保局于99年10月再依采购法公开办理管理营运招标作业,由广仲运动实业公司得标,取得100年1月1日起的5年管理营运权。依合约规定,业者以成本与营业收入核算差额,若有亏损则由县府补贴差额,每年最高补贴上限为291万1千元。若有盈余则由广仲实业给付20%盈余予中坜市回馈金运用管理委员会。

广仲实业公司经营近1年,却无预警的于11月30日在活动中心1楼大门口和地下室2楼停车场入口,张贴停止营运之公告。

广仲实业公司在公告上指出,桃园县区域焚化厂回馈设施活动中心,日前经消防局消防安检未能通过,缺失甚多,桃园县政府环保局置之不理,令人遗憾,且本公司也就此与桃园县政府环保局进入司法诉讼。所有顾客之权益,也暂停使用。如有疑虑,请上县长信箱反应或拨环保局专线电话。

桃园环保局人员30日例行性前往巡查时发现该份公告,环保局将要求广仲实业依照合约内容营运,以免影响内定国小学校教学,若对顾客和民众权益造成影响,以及对活动中心设施造成损害,不排除循法律途径解决。

依照县府与广仲实业订定的合约内容,以及广仲实业公司向县府提出的安全维护及紧急应变计划,业者应定期定时完成安全及消防器材安全申报检查。广仲实业公司不应该再将安检未通过的理由推给县政府,而不正常营运。

(责任编辑:刘淳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