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子病历互通系统咨询公众

人气 11

【大纪元2011年1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王文颖香港综合报道)为了加强公、私营医疗体系合作,香港政府建议设立全港电子健康记录互通系统,并且订立新法例保障病人私隐,违规可能要负刑事责任。政府12月12日开始就建议咨询公众2个月,预计2014年第四季启用。

港府将动用7亿元港币,推行全港性电子健康记录互通计划,新系统可以将公私营医院及私家诊所的病历互通,包括病人进行过的手术、所患疾病及化验报告。电子病历互通平台可以储存700万人的资料,病人可以自愿参与,16岁以下的人士要家长签署文件才可参与。

为保障病人私隐,医疗服务提供者需要在病人正接受护理,及获病人授权和知情下,才可以查阅资料。每次登入看病历,都要有病人、医生的密码和智能身份证确认。医生只可下载部分个人资料及药物敏感资料,其它资料只能在网上查看。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会有不同权限,例如医生可以上载药物处方,护士就不可以。一些敏感病历,例如:爱滋病,医生都会看到,病人不能选择不给医生看。在医生检视档案后,病人会收到电话短讯通知。如果有人在没有经过病人同意下接触资料,需负上刑事责任。

港府又建议新增法例,专门处理有关电子病历的私隐问题,系统于10年间,需动用11亿2,400万元港币。草案2013年交法立法会审议,预计2014年生效。

有私家医生指,将病历电子化有困难,过程需要不少人力物力,可能会让私家医生放弃参与系统,希望政府能向私家医生提供技术支援或资助,鼓励更多医生参加。

有病人权益组织就对是否将所有病历都放在系统上分享有所保留,认为应将较敏感的病历加密,进一步保障病人私隐。但组织强调,互通系统对病人有好处,当病人在不同的医院或诊所求诊,医生可更快获取所需资料,为病人诊治。

(责任编辑:颜永明)

相关新闻
港六公屋户瞒报物业被定罪
港社福界调查:九成半社工认为政府修例不恰当
邹家成涉未经授权转寄投诉信 辩方质疑法例无禁止
林世雄称有信心任内解决港网约车争议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