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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无效抗癌茶 判赔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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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3日电)台北市秀传中医诊所负责人汪清钰等人向罹患乳癌的褚姓妇人推销茶包,佯称可治疗癌症,褚妇花了130万元、服用数月后病逝。褚妇的家人提告求偿,法院判决汪应赔偿95万元确定。

判决书指出,台北市秀传中医诊所、抗癌中心负责人汪清钰于民国92年,雇用不具医师资格的刘镜为、邱天富分别担任副院长与医师,推出“新生一号茶包”,号称能治疗癌症。

罹患乳癌的褚姓妇人相信茶包能治疗癌症,每日茶包新台币6000元、药水3000元,总共花了130万多元,服用数月后,乳癌病情恶化死亡。褚妇生前提告并由家人求偿。

刑事部分,汪清钰、刘镜为、邱天富3人被依违反医师法、诈欺罪判刑5至6月不等,均得易科罚金。民事部分,汪清钰辩称,癌症为难治或不治之症,药物虽无抗癌成分,但经鉴定具疗效并无毒性,因此病人死亡与服用药物没有因果关系。

台北地院判决,汪清钰应赔偿褚妇的丈夫与女儿共130万元,汪清钰不服,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以高价出售抗癌茶包,却无抗癌成分,自应负担“债务不履行”责任,扣除茶包成本后,判决赔偿95万元。全案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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