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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院金门前院长:学校应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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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学校霸凌事件此起彼落,延烧全国,教育部及各校都高度紧綳,高院金门前院长沈银和表示,学校应该有义务的法律顾问,因应众多复杂且困扰的事件发生时的咨询对象,他当下答应义务为景文高中服务。

对于日前教育部的霸凌重要政策,沈银和认为学校不敢报案,是怕教育局处分,后续的麻烦会跟着来,不处理则是最好的处理。他认为,这是教育系统的大问题,他同时建议,教育机关应聘请义务法律顾问为校咨询对象。

他说,从报上的记载,很多学生与学校,法律与道德的边际相关问题,如学生违规违纪,学校的霸凌、威胁,景文玻璃娃娃事件等,学校接触法律的议题越来越多。

日近,景文高中举办一场法治与教育研讨会,邀请多位法学界的杰出人士,如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最高法院优遇庭长纪俊干、台大法学院副院长陈聪富、前成功高中校长郑英敏、江翠国中校长黄耀辉及沈银和等共同分享法治教育的实践。

陈守煌在上午第一场“让爱飞扬-谈家庭之爱”,内容包括夫妻相处之道、孝敬父母、教养儿女等,分享他法律专长以外的重要课题,他说,法务部在进修的课题上也会放入类似的内容,在最基本的尊重下、对于任何案件没有自我的见解下公正办案。

沈银和补充,办案人员的自由心证,可不是随便想想,单方面的想法会引起误会,需要多方面查证,他说一个“意见”的形成不是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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