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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长:看守期宜冻结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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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0日电)内政部长江宜桦今天表示,总统选举结束之日到就职日前的“看守期”,应依冻结人事案、新预算案与重大决策案3原则,形成宪政惯例,即使未立法规范,也不会酿成宪政危机。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下午通过内政部、消防署、入出国及移民署等部会“100年度单位预算及振兴经济扩大公共建设特别预算解冻案”,但在野党立委就总统与立委并选,可能造成宪政危机,质询江宜桦。

江宜桦说,政治学上,政权移转期间一般称为“看守期”,只有总统任满换届或败选,才有看守期问题,看守期间,现任者不适合有大作为进而影响继任者,看守期间只要稳固政权,并将政权顺利移转给当选人。

他个人不认为看守期等于宪政危机。他说,宪政危机是指国家的宪政秩序出了问题,没有具合宪性、合法性、正当性的统治者,才叫做宪政危机,因选举所产生的政权移转,所有民主国家都会出现类似问题。

江宜桦提出看守期间应遵守的3大原则,包括:一、人事冻结,现任者不能作人事异动尤其是文官异动,最多安排机要退路;二、仅能就原预算执行完毕,不能寅吃卯粮、不能随便举债;三、不能有重大政策。只要依这些基本原则,形成宪政惯。

江宜桦说,立法院这个会期结束前,若无法通过总统副总统交接条例草案,仍可依3项基本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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