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当局称5.1前“圈回”在19省失踪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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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党委书记21日称,将派代表团赴内地19省市,在“五一”前把流浪到外省的新疆籍儿童接回。知情人士表示,新疆流浪儿童大多是被当地的大批“扒家”(偷窃者)绑架拐骗的维族儿童,被迫到内地从事偷盗,拐骗团伙组织庞大,已经对当局构成威胁,这次要“圈回”失踪儿童与此不无关系。

据民间反映,多年来,在内地社会上流传着:“新疆小偷多”。这些被拐儿童经过了十几年,逐渐成年,而且扒家越做越大,形成有规模的组织和庞大的团伙。

“新疆儿童被拐去内地偷盗”

《新华网》报导,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宣布,派代表团赴19个省市走访,其中重点是在“五一”前接回所有在其他省份街头流浪的新疆籍儿童。这些儿童中,超过九成是被诱拐离家的,而且年纪太小,受教育程度低。此前的5年间,新疆在喀什、阿克苏、和阗等地新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由当局下拨3,460万元资金。每年“救助”3千左右流浪儿童。

对此,新疆的受访人士刘辉(化名)对大纪元表示,新疆儿童被拐骗到内地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因为当地就业难,不少没有工作的年轻人在大街上偷抢,形成了大批扒家。他们把维族孩子诱骗到内地偷窃,这类事件在新疆喀什、阿克苏等地区尤为猖獗。在内地,社会上流传“新疆小偷很多”,人们都有耳闻。

“警方默许 扒家做大”

曾蒙冤在新疆某监狱服刑的知情人士王磊(化名)对记者表示,他在监狱里认识了被抓的拐骗儿童的一些头目,据其透露,大批这样的团伙曾在温州等地驻留。他们把孩子骗到手,控制他们赌博,输钱后就训练他们偷抢,之后再赌博,再偷窃,恶性循环。被拐孩子不从的话,会以挑脚筋、剁手指等残忍手段恐吓孩子不敢逃跑。

王磊表示,新疆公安默许“扒家”到内地如福建沿海等地偷窃。他们拐骗年幼的孩子,进行训练,有头领带队把拐来的孩子带进内地,孩子们年龄基本在10岁上下,以维族儿童居多,年龄小便于被控制。王磊说,从监狱出来后去北京上访期间,在新疆驻京办事处碰到过不少丢失孩子的新疆访民。

他说,新疆的维族家庭寻找失踪的孩子闹得也很厉害,很多家长也清楚自己的孩子被绑架到内地、从事偷盗,但他们找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根本不管这些案件。

“ 愈加形成庞大团伙组织 威胁当局 ”

刘辉告诉记者,“扒家”有维族、回族及汉族人。如果他们在外地被抓了,因为他们在新疆就是当地一霸,新疆公安以钱贿赂内地公安,以使他们继续留在内地。他认为,长期发展下去,“扒家”们形成帮派偷窃团伙,在内地发展为庞大的网路团伙,几乎遍布内地各个地方,对内地的治安造成威胁。

“目前这种情况更为严重,几乎波及新疆各个地方。新疆局势本来就不稳,向外省流出的人员太多,在内地发生事端和纠纷,就会传回新疆,将是挑起民族问题的导火索。而且新疆不稳定的东西也会带到内地,所以当局意图把这些流入内地的人‘圈回来’。”

22日下午,记者去电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办公室,接电话者表示,不便对外透露任何消息。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县委书记吴宕的手机拨通后,记者就新疆当局称派团去内地接流浪儿童的问题询问,他表示,收到手机短信,是关于这个消息,但没有接到正式档。

在新疆失踪者不仅限于儿童。曾被媒体报导的新疆阿克苏沙雅县铁热克镇居民王芳霞,其一个儿子被派出所所长儿子刺伤,导致二级伤残。王芳霞开始上访维权。2008年7月29日,两名警察突然到她家,将其当时只有17岁的小儿子于国田带去沙雅县公安局问话,这一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后来据沙雅县信访局陈玉辉说,于国田被以“胁迫卖淫罪”判处8年徒刑。但奇怪的是既没有通知法院开庭审理,当事人家属也从没收到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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