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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无罪 台学者吁全面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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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秀丽台北报导)食品添加物政府要把关好,应效法欧盟建立化学物质履历,多位风险分析学者今天指出,近年来多项食品化学污染事件,让台湾已进入全球化的食品风险,政府需建立食品资讯揭露及预警原则,并提高非营利组织及民间团体参与监督,才能保全民平安健康。

塑化剂DEHP在欧盟化学管制法案(REACH)是优先逐渐禁用的化学物质,“食品业可以跟化工业买原料吗?”,10日台湾风险分析学会记者会,多位学者提出质疑,学会秘书长、台大职业医学与工业卫生研究所(以下简称台大职医工卫所)教授吴焜裕今天说,化工厂漏报20余吨的塑化剂DEHP,“像变魔术一样,到哪里去了?”民众天天得担心下次会是什么化学物质跑到食品里?

吴焜裕提醒,目前食品履历与化学物管理脱钩,而且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列管的毒性化学物质只有271种,风险评估也局限于此,这让外界误以为不列管、不评估的化学物质就不毒、就没有危害。

学会会长、台大职医工卫所教授詹长权指出,食品安全光是把关食品生产履历还不够,政府应效法欧盟的REACH规定,将1万5, 000多种化学物质登记注册,输入1吨以上化学物质的业者须向欧盟化学局检附样品、风险评估,且登记源头与流向,以便欧盟掌握是否流入食品制造业。

詹长权说,过去食品添加物的管理局限于防腐剂检验,以致数年内,戴奥辛鸭蛋、三聚氰氨、瘦肉精到塑化剂事件接连发生,宛如食品界的SARS(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他说,如果食品和化学物质的履历没有连结起来,要有全面性的源头管理思维,光是加重黑心食品业者的重罚与刑责,不足以防制恶行再度发生。

台大国发所教授周桂田认为,塑化剂风暴暴露政府在食品安全与化学物质监管的行政怠惰,以及食品制造业疏于食品安全把关。而且刑法侵权行为的思维下,消费者诉讼求偿并不容易,所以政府应该和食品业者成立相关基金,以对受害者进行调查与补偿。不应采用救济补偿,且受害举证责任应由厂商担负,而不是消费者。

周桂田说“为何有业者能从塑化剂风暴全身而退?”这是食品业者都该思考的问题,政府应建立食品资讯揭露及预警原则,并由公众参与监督,有全面的风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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