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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器官杀人 犯罪的行为

台南市议员李文正(中),邀前加拿大亚太司长大卫‧乔高(右3)、与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右6)等,召开“台湾人不可不知血腥的活摘器官暴行”记者会。(摄影:赖友容/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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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赖友容台湾台南报导)台南市议员李文正29日在市议会召开“台湾人不可不知血腥的活摘器官暴行”记者会,邀请加拿大亚太司长大卫‧乔高、与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莅临说明调查成果外,市议员王定宇、台南市卫生局代理副局长林碧芬,还有市警局、市政府新闻处亦派员列席关心。

乔高表示,任何到中国做器官移植行为,事实上是以另外一个人的生命为代价,他发表新书《血腥的活摘器官》,目的要告诉大家活摘器官的暴行还正在中国发生,并寻求解决之道,以防止暴行继续发生。他呼吁,台南市议会继续通过“活摘器官暴行早日结束,并让此决议案能够执行”的决议案。

乔高指出,台湾有个病患到中国换肾,这个动作却杀害了8个人的生命,因器官配型过程中,医生没有仔细做好,到了第8个才合适用,这不是谋杀吗?对此王定宇认为,如果需要好几个人的命才能换到一个人的健康,这样的行为不仅不道德,而是犯罪的行为。

王定宇表示,台湾法律是站在需要器官移植者的立场上立法,但本身是严谨的,但对于境外的处理,却当做没有看到就没事情了,这在地球村概念上是不对的。他说,少一些人需求,让那边做坏事的人没有钱赚,犯法的行为才可以减少,而中国把活摘器官当成市场来经营,是很悲哀的事情。

李文正表示,中国有很多来路不明的器官,台湾的民众不要去那边做器官移植,有可能因此杀死了人命,他希望政府与民众一起来关心活摘器官问题的严重性。

听了两位贵宾说明而有很大感触的林碧芬表示,以2009年数据看,台湾每年意外死亡者约4,000多人,真正捐赠器官者却只约200人,因此受惠有700人,但实际需求者有7,000人,有些民众为了活下去而到中国移植器官,她认为,没有需求就没有供应。

虽然法律已规定医师可以摘取已签署捐赠者的器官,但面对其家属反对时,台湾医师就不敢进行移植,医师可能考虑到纠纷问题,而不愿意做这件事。林碧芬认为,台湾卫生单位应该去改变国人留全尸的观念。

林碧芬表示,卫生署应立法规范民众到境外进行器官移植;台南卫生局将向中央建议,境外器官移植健保不给付问题。她强调,卫生局将积极执行对医师涉及器官移植的中介、收费、或未尽告知义务者,卫生局可以根据医疗法废止其医师证照。

麦塔斯则希望谈到的这些法律能尽快执行,他建议禁止医师中介中国移植行为,中介者要被处罚。乔高表示,虽然在台湾很努力建立或宣导器官捐赠制度,但不管民众接受程度有多大,都不如直接禁止民众到中国做器官移植来的直接,因台湾等器官要花太久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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