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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吁修都更强征强拆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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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台北报导〉立委林淑芬、田秋堇、台湾都市更新公正促进协会代表李昭玫、台湾都市更新受害者联盟代表彭龙三、台北市士林区文林苑都更案当地居民王耀德等人14日举行记者会,并邀请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处股长江中信等官员出席。林淑芬表示,强征、强拆是不得已才进行,政府应谨慎使用,在使用前应经过仔细评估,至少政府应修法将强征、强拆的门槛提高,并制订完善配套措施。


台湾都市更新公正促进协会14日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呼吁政府检讨“都市更新条例”第25-1条、36条,这些条款赋予各地都更实施者,在协商不成后,得向地方政府申请强制征收、强行代拆。(摄影: 林伯东 / 大纪元)

李昭玫表示,现行都市更新条例第25之1条及第36条,赋予建商与住户协商不成后,可以向各地县市政府申请公权力强制征收、强行代拆,变成强迫民众接受都更的两把刀。她呼吁政府应检讨强征强拆的恶法,审慎检讨背后的都更争议,落实居住正义。

田秋堇表示,都更条例第25-1条规定,若协议合建没有获得全体所有权人同意,得经更新单元范围内总土地面积及合法建筑物总楼地板面积超过5分之4之同意,就可以以协议合建方式实施。不同意的人即使手中握有地契、房契也没有用。她质疑,私有财产制度是民主国家最基本的,中共为了发展强拆民房,难道我们要跟中共一样吗?

林淑芬表示,现行都更条例是5分之4的人可以拆5分之1的人,看起来像是符合公共利益,但所谓公共利益没有机制厘清。都更条例的专业主导权落在建商手中,让住户背上“钉子户”的污名,非常不妥。若问题不受重视,未来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被污名化的钉子户和受灾户。


台北市士林区文林苑都更案当地居民王耀德指出,建商绕过同一区块中其他反对都更者的土地,造成同意都更者高达91.5%的假象,超过可以申请都更强征强拆的8成门槛,但其实若以整个街廓(包括其他反对都更者)都被画定为都更区来看,整体同意都更比例将只剩57%而已。(摄影: 钟元 / 大纪元)

台北市士林区文林苑都更案当地居民王耀德指出,建商绕过同一区块中其他反对都更者的土地,造成同意都更者高达91.5%的假象,超过可以申请都更强征强拆的8成门槛,但其实若以整个街廓(包括其他反对都更者)都被画定为都更区来看,整体同意都更比例将只剩57%而已。(摄影: 钟元 / 大纪元)

王耀德表示,他家祖宅3年前才自行花钱整修,从外观拉皮、结构补强到内部装潢,他们已自行完成都市更新,因此从未同意建商都市更新,但他们的意见自始至终未被采纳、未被列入记录,却硬被划入更新单元范围。他指出,建商绕过同一区块中其他反对都更者的土地,造成同意都更者高达91.5%的假象,超过可以申请都更强征强拆的8成门槛,但其实若以整个街廓(包括其他反对都更者)都被画定为都更区来看,整体同意都更比例将只剩57%而已。


台北市士林区文林苑都更案当地居民王广树指出,建商开的公听会3次都没有被通知去参加,他们到法院发现竟然有邮局的收件回执上面盖有管委会的章证明有收到通知,但他家是透天厝不可能有管委会的存在?(摄影: 钟元 / 大纪元)

王耀德的父亲王广树指出,建商开的公听会3次都没有被通知去参加,他们到法院发现竟然有邮局的收件回执上面盖有管委会的章证明有收到通知,但他家是透天厝不可能有管委会的存在?他更指出,文林苑都更案面临消防安全问题,需保有4米道路以供救灾车进入,但实际测量只有3.4米。另外,他们后来设法拿到公听会79年1月4日的会议记录,里面记载郭石吉先生提到“基地北侧只有2.5公尺可通行之道路,文林桥下的涵洞也是,如果没有开辟,更新后根本无法解决消防救灾问题……”,但建商送审核定计划中却漏未将此部分列入提供给市政府都更处。

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处股长江中信表示,都更实施者依法提出都市更新申请,台北市政府必须依法受理,当民众权益受损时,可依照都更条例第32条提请救济。市政府也希望相关程序能够更为完备,并没有一定要强征强拆,目前也还没有订出施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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