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时:美商应强化道德准则 不助中共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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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张东光编译报导)《纽约时报》24日刊出社论“助中共行恶”(Enabling China),批判美国科技公司饥不择食地想去中国做生意。文中呼吁,针对美商公司与极权国家间的往来,美国需要制订一套强化的商业道德行为准则。

例如,思科(Cisco)等公司帮重庆当局做的案子就包括了创造出一个全球最大的监视系统。谷歌的搜寻引擎退出中国一年半之后,微软的Bing搜寻引擎仍然在中国审查网民搜寻的结果。本月稍早,微软同意替严重审查的百度提供英文的搜寻结果。

五月份,中国法轮功学员控告思科,指控该公司帮助中共设计和维护所谓的金盾工程系统,用以追踪和锁定线上的异议人士,其中包括被迫害折磨的法轮功学员。

思科否认这项指控。该公司说,它并没有客制化设备来协助中共的内容审查、拦截通讯或追踪用户。它表示,仅出售中共当局标准化的设备,而且也没有出售重庆当局摄像机或影像管理软件,只卖给他们一般的通讯设备。思科的经验证实了:我们需要一致的原则来引导企业的行为。

五年前,雅虎交出中国记者师涛的资料,并导致他被中共判刑10年。这起事件之后,雅虎、微软、谷歌都加入了“全球网路方案”,并设订了准则用以保护“他们的用户面临着政府的要求、法律和法规压制言论自由时,也能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不过,其中的自愿性准则仍不充份。如同“海外反腐法”所阐明:企业不能贿赂外国官员,这个领域需要立法。

在那些法院会根据民众的写作、说话与思考进行判决的国家,网络公司不应该保留用户的资料。他们应该警告用户他们的风险,他们也绝不应该审查内容。1989年天安门事件之后,美国公司被禁止出售犯罪控制产品至中国。这个禁售名单应该扩大,与时俱进。企业可能会被禁止出售窃听VoIP通讯的科技或可用于锁定政治言论的强大反垃圾邮件系统。科技公司应该被禁止量身制做产品销售给镇压端。

《华尔街日报》本月一篇文章引述曾经竞标重庆项目的惠普公司某位高阶主管谈到此案时说:“去了解他们会怎么使用这些设备,这真的不是我的工作。”

这种商业道德标准实在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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