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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司法黄牛 退休书记官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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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俊亮嘉义市30日电)前云林地方法院书记官刘鸿成,涉嫌在前嘉义县大林镇长林金敏与夫婿官司缠身时,充当司法黄牛,索取新台币百万元活动费,今天被嘉义地方法院判刑5年,刘妻江素玲判刑4年。

已退休的前云林地院书记官兼科长刘鸿成,因与前大林镇长林金敏及其夫婿陈福星熟识,2007年趁林金敏、陈福星涉及大林焚化炉弊案被收押禁见时,涉嫌向家属谎称只要有钱,就可以摆平官司。

曾历任云林地院纪录科长、文书科长等职务的刘鸿成,于2003年从云林地方法院退休,因向被告家属自称与审理的法官交情甚笃,可以帮忙疏通,为了取得被告家属信任,他甚至与妻子江素玲当着家属面前进出嘉义地院法官宿舍。

2007年5月13日,刘鸿成以行贿合议庭其他2名法官须支付200万元为由,向被告家属索取活动费,被告家属不疑有他,先支付现金88万元,另签112万元本票。

然而,林金敏与夫婿陈福星的官司并未因此摆平,2007年12月28日林金敏仍被判刑9年、陈福星判刑6年。被告家属因无法接受判决结果,未给付尾款112万元给刘鸿成。

但是,2007年2月,刘鸿成又以与台南高分院审理大林焚化炉弊案的法官熟识为由,再向被告家属要求支付尾款112万元,另表示尚须100万元司法活动费用,家属认为受骗,于是向嘉义市调查站检举。

嘉义地检署在侦查此案时,以刘鸿成从事司法职务长达32年,领有退休高俸,竟不知廉洁自持,扮演“司法黄牛”损坏司法信誉,且与妻子江素玲一再饰词狡辩,毫无悔意,具体求处有期徒刑5年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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