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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建教生最低津贴 民团提9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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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建教合作学生长久以来,权益备受忽视,这几天正逢高中职学校正式开学,建教生促进权益联盟提出开学必知9大权益,同时建议教育部应立专法保障最低生活津贴,以及不得放宽厂商申请建教生的人数限制,以避免超高工时领低薪,又加班普遍的情况。

建教生权益促进联盟、立委林淑芬、黄淑英2日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由于少子化冲击高职学生人数,但建教生人数却逐年攀升,建教生从在厂学习训练,变成在学打工,往往受到工时过长、没有最低生活津贴等不合理待遇。

津贴差异大 美容美发最苦

建教合作班的学生总数从1997年的1万6,728人,增加到2008年的3万5,246人,合作厂商家数也从685家增加到1,940家,呈现一种逆势扩增的趋势。

据访视结果发现,美容美发业建教生沦为最苦劳,生活津贴只有基本工资17,280的70%,约12,000 到13,000左右;而制造业多半达基本工资要求,保险额度也差异甚大,从50 万到200万不等。

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秘书长叶大华表示,学生往往要加班学技能,隔天又要早起上班,劳动条件恶劣。

会因为产业别的不同而有非常大的差异,甚至建教生权益促进联盟还访视发现高职学校建教合作,出现了建教生生活津贴低于基本工资、超时工作和老师巡厂工作不确实等问题。

厂商加班普遍

另外,厂商加班情况普遍,以智慧型手机工厂为例,有10位同学打卡纪录每月加班近20天,时数约为2小时,1个月加班20至40小时;也有学生指出,在某家桃园电工厂实习,早餐常常吃不饱,休息时间只有5分钟等情况,向校方反映,但都未获解决。

联盟主张,为避免教建生沦为代替正职劳工的廉价劳动人力,专法应依据不同产业性职与类型订定最低生活津贴。

全国教师会干部黄耀南也表示,教育部不应放宽厂商使用建教生人数限制,最多为厂商技术员工4分之1,每期轮调人数至少3人。

同时提出9大权益诉求,提醒建教生和家长,厂商不得向学生收取训练费用、契约是否载明生活津贴金额、生活津贴与加班时数是否合理、学校是否收取建教合作班学费等。◇

9

 

1.确认建教合作班是否合法(建教合作资讯网)

 

2.是否有签订“技术生训练契约”并且校方、厂商当地劳工主管机关与学生家长各持有一份。

 

3.在厂接受训练时,厂商应为学生投保健保。

 

4.轮调式建教生之住宿、往返交通费用应由厂商负担,并不得向学生收取训练费用。

 

5.在厂内容是否与所学相关,若无相关是否有提供补充训练。

 

6.校方是否有指派驻场老师定期了解学生状况。

 

7.厂商是否有依规定将学生调场或退厂

 

8.生活津贴金额应在契约中载明,注意津贴是否偏低,加班时数偏高等。

 

9.教育部已全面补助建教合作班学费,依家庭年所得114万以下学生补助全额学费,114万元以上,则补助1万元,学生需确认缴费单是否符合资格,又收取学费,或是不合理杂费等状况发生。

(制表:记者江禹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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