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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建教联盟:建教生保障法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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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4日电)由民间团体组成的“建教生权益促进联盟”今天赴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强调建教生不是贱价生,应拥有受教权,联盟也誓言反对教育部拟放宽建教人数占雇用劳工总数1/4上限规定。

教育部草拟“高级中等学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草案,拟将3.5万建教生排除适用劳基法。劳工、家长、教师及儿少团体昨天组成“建教生权益促进联盟”,上午赴立院,要求修法捍卫原本就属弱势的建教生权益。

洋华光电公司建教生每月超时加班,形同廉价劳力,年初引发社会关注。教育部以保障建教生权益为名,草拟“建教生权益保障法草案”,却拟排除劳基法适用,同时还将建教用人数,由雇用劳工总数的1/4放宽到1/3,引发劳工、家长及教师团体质疑。

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秘书长叶大华说,建教生的劳动权长期被忽视,隐而未见,从洋华光电等案例可发现,建教生因其准劳工以及学生双重身份,反而更容易成为学校、资方双重剥削的个体,因此组成建教生权益促进联盟,希望劳委会与教育部能好好思考这个问题。

全国产业总工会理事长施朝贤表示,一般学校都有跟学生收实习费,理应扩充实习工厂的设备,让学生能接受良好完整的训练,但多数学校都没有这样做,“钱照收,但不扩充设备”,直接把这些学生丢到工厂,造成这些建教生到外面受到很多不合理、不公平的对待。

全国教师会理事长林清松表示,建教生本质仍是学生,应以学习为主,但许多不肖企业却把建教生当成补充性的廉价劳力,甚至要求超时加班,建教生不配合就可能被恐吓取消建教合作,让这些多数因经济因素选读建教合作班的学生敢怒不敢言,只能忍受被剥削。

为保障建教生权益,联盟在记者会中提出“保障建教生应有的受教权与劳动权”、“遏止建教合作学校与企业双重剥削”、“加强对建教合作学校与企业监督”、“确保建教合作训练品质与合理劳动范围”、“推动符合建教生权益需求法令”等5项主张。

联盟表示,已在无名部落格架设(http://www.wretch.cc/blog/tarwce)网站,建教生遭受剥削、超时加班、没有学习只有工作等情形,都可到网站私密留言或e-mail到tarwce@yahoo.com.tw投诉,联盟将协助建教生向教育部、劳委会要求立即介入检查,盼能创学校、企业及建教生三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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