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报告(九)

作者:孙思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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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14日讯】

四、中国国家器官市场

中共通过一种全球性的大规模高度专业化的器官移植谋利的商业运营模式进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也可以称其为中国国家器官市场。

中国国家器官市场是中共开动国家机器,建立法轮功学员活体器官库,进行大规模产业化器官移植而成型。以巨大的器官数量;高质量的供体;超短的等待时间;高效率的移植手术和高昂的收费为其商业运营特点。中国国家器官市场的零售流程和供应链系统的高效率造成了大规模活摘器官,使得更多的法轮功学员成为活摘器官的受害者。

根据中国大陆提供的数据进行计算可以看出,1999年是一明显分水岭。1999年以前中国大陆器官移植的单位和移植量很少,1999年以后器官移植的单位和移植量暴增。尤其是2001年之后,相当数量的医院成立了器官移植中心,连不具备移植手术条件的市级中医院,一些中型的区级(二级)医院,甚至基层军队医院(卫生所)都开展了大量的器官移植手术。实施肝移植的医院由1999年以前的19家暴增至500多家(截至2006年4月);1999年以前20多年的肝移植累积总数仅100多例,1999年以后呈指数增长,2005年年移植量已达4000例。实施肾移植的医院由2001年的106家增至368家(截至2006年4月);从2001年至2005年四年期间至少实施了三万多例次的肾移植,几乎相当于前40多年的总和。心脏移植、胰-肾、肝-肾等多器官联合移植在1999年以后也取得突破和明显增长。

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说:“在过去十年间(1997-2007),中国器官移植数量飞速增长。”他是这样具体描述的:“全国一共有600多家医院、1700名医生开展器官移植手术,太多了!”相比之下,在美国,能够做肝移植手术的只有约100家医院,从事肾移植的不过200家;而香港特区能够从事肝、肾和心移植手术的医院仅各一家。

从1999年到2007年,中国器官移植市场飞速发展。在2003年,中国器官移植数量突然大幅度成倍增长。2003到2006年间在国际上掀起了到中国的器官移植旅游热潮。中国一些医院的器官平均等待时间短到不可思议的1-2周。

至2000年底,中国大陆肾移植累积总数达34832例,仅2000年实施肾移植数就超过5000例次,形成了一批具备相当规模和综合水平的肾移植中心,2000年全年移植数超过l00例的肾移植中心已达23个,它们实施手术的总和占当年全国肾移植总数的比例超过60%。至2001年底,中国大陆肾移植的累积总数达40,393例次。其中,在2001年已经登记的106个单位共施行肾移植5561例,年移植数量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

2002年12月2日刊登在中国医药报上《我国器官移植现状》的综述总结了1989年至2001年中国大陆器官移植状况:“肾移植是我国临床开展最早、例数最多、技术最成熟的大器官移植。目前,我国已有29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了这项工作。肾移植的术式已基本定型,成为治疗终末期肾病的常规手术。”“开展的单位和移植例数逐年增加:1989年、1995年、1998年、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分别施行了1049、2382、3596、4323、5542和5561例次肾移植”。

迫害法轮功开始4年,中国大陆移植肾的数量就和前40年的数量持平。来自中华器官移植学会的数据显示,自2000年开始,中国大陆每年肾移植的例数都在5000例以上。2004年,全国登记的肾移植例数为10220例,其中亲属供肾162例,占1.59%,全国可以开展肾移植的单位有195家,年例数在100例以上的单位有36家,年例数在200例以上的单位有8家。2005年,全国登记的肾移植例数为9699例,其中亲属供肾270例,占2.78%。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普外科主任、肝脏移植中心主任严律南表示,自1999年起,中国肝移植才开始步入成熟期。肝移植在初期阶段1977~1983年7年间,行57例,无1例存活超过1年。停顿7年(1984~1990年)后,从1991年又开始起步,直至1998年,在这8年间施行78例,开始出现长期存活的病例。从1999年开始,移植数量成倍增加,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分别施行了118、254和486例次,到2001年登记处的统计累计996例次。

到2000年,全国已有30多个单位施行肝移植,当年总例数已经达到258例次。进入本世纪后,国内肝移植出现高速发展的态势,到2006年,中国大陆年肝移植例数超过3000例,总数已达12000余例,开展肝移植单位超过200家。

2007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透露,到目前为止,中国内地已有164家医院经卫生部审定批准开展器官移植;每年进行3000多例肝移植手术,截至今年六月底已累计完成14613例。新华网上海频道报导,从2005年3月到2007年5月间,中国已经有超过万人接受了肝移植,其中有9610人在中国肝移植注册系统内备有完整的信息。中共这样大量的肝移植手术,却没有说明肝供体的来源。

在中国大陆,一个肝脏移植包括医疗费用售价10万美元,肾脏每个6万5千美元,心脏15万美元。仅天津东方器官移植中心,肝移植一年的收入就是一亿人民币,而且器官为免费,不计成本,手术本身的费用和书后医疗护理不超过两万美元,利润超过百分之三百。

2006年,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皇家检察官乔高(David Kilgour)和著名人权律师麦塔斯(David Matas)就中国大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进行了多方调查,发表了调查结果,《血腥的器官摘取–关于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常被称为大卫的调查报告)(BLOODY HARVEST)。作者根据一些公开的数据,认为中国器官市场高速发展的几年中,有41500宗移植手术的器官来源是无法解释的。该报告收集到了能够证明指控的几十类证据。2006年7月,他们发表第一版调查报告时,已经收集到了足以证明指控的18类证据。2007年1月底发表的第二版调查报告中,收集到的证据已经达到33类。从2006年7月起,乔高和麦塔斯到了四十多个国家,发表公开演讲,公布他们的调查结果,同时不断地收集到新的证据。

2001-2008年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数量:目前保守估计四万至七万例。

减法:器官移植总数-死刑犯器官

自2006年三月初起,不断有证人指控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并焚尸灭迹,追查国际据此对中国大陆器官移植手术资料追踪调查,调查的重点是2001年至2006年不到五年期间器官移植状况。调查结果,截止2006年初,中国已实施各种器官移植的数量九万余例,其发展速度、数量、涉及的范围和超短等待时间的配型施行手术,均显示2000年以来中国大陆确实存在一个无法用捐赠和死刑犯器官解释的庞大的活体器官库。

《“死刑犯”撑不起中国器官移植市场上的蘑菇云》报告中,对死刑犯可以提供的器官做了精确估计。按照其计算公式,每年官方处决的人数在一万人左右,可供摘取器官的死刑犯比例为30%,一个犯人能提供的器官数量(肾和肝)是3个,3个器官能同时都被利用的比率设定为75%。估算结果是,每年死刑犯能提供的器官差不多在6750例(肾、肝)的水平。

为什么死刑犯被利用的比例取值30%,而不是50%,或者80%?有四个主要因素:

1、组织配型要求是利用死刑犯的一大瓶颈,相同血型匹配的比例在30%左右;从医学角度说,直系亲属之间HLA完全配型的概率是50%;而一般陌生人之间的配型概率在20%~30%之间。换句话说,可利用的死刑犯不会超过30%。

2、“冷缺血时间”的限制。器官离开人体后细胞会死亡,一个人心脏停止后,其器官若不马上处理并存放在超低温的特殊培养液中,15分钟后器官就不能再用。即使摘除后马上存放在低温的特殊培养液中的器官,必须在有效的缺血时间内进行移植手术。目前肾脏的冷缺血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肝脏不超过15小时,心脏不超过6小时。所以,死刑犯的器官除了组织配型的限制外,还必须要尽可能的缩短冷缺血时间。在器官移植上,不存在储存器官以备日后利用的问题。

3、死囚器官是“过期作废的一次性资源”。如果与这一批病人的组织配型不高,这次没有用上,也就没有下一次机会了,因为人已经被押赴刑场处决了。所以,死刑犯是一种没有“储备能力”的“一次性资源”。其他活体的器官来源,就没有这个局限性。这次不行,返回到器官供体库里储备着,等下次再用。当然,我们也看到一些报导说,某个法院有时故意不确定执行死刑的日子,等医院找到病人再说。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是,杀死刑犯是中共的政治任务,不可能为了每个死囚的器官能被利用,而一个个的留着不杀等着备用。相反,中共为了政治目的,号称要“大快人心”,有在节假日(元旦,五一,十一等)集中枪毙一批犯人的习惯。在没有器官共享体系的情况下,这种行为也会导致器官的不能被利用。

一名天津武警总队医院烧伤科的医师王国齐,曾在美国国会的国际运作及人权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就盗取死囚器官出庭作证,他在“我在死囚身上剥皮”的自白书中,也描述了他亲自参与的到刑场取器官的过程。四个犯人,只有一个被取器官。他被要求在听到枪响后十五秒内必须把囚犯抬到救护车内,他同另外一名医生用了十三秒。

4、死囚器官是“时空分割的小样本资源”:死刑犯是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时空分割)被处决,由于中国没有如同美国那样的器官共享网络(United Network for Organ Sharing,简称UNOS),所以死刑犯作为器官来源,组织配型是在小范围或者当地进行的,属于“小样本资源”。有学者指出,地方法院与当地医院形成了地方利益,这种地方保护主义使得外地医院要来本地弄器官也就更不容易(到了2009年8月,中国才公布将在境内10个省和城市试点推行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对某月、某地而言,死刑犯器官原则上只能跟那个时间、那个地方的病人受体进行器官匹配,所以,匹配率不高造成的器官不能被利用是很明显的。

按官方报导,2000-2008年器官来源的比例中,来自亲属间活体移植比例逐年增加,来自死刑犯的器官比例(不是数量)在减少,死亡自愿捐赠的仍然是微乎其微。1999年亲属间活体移植占2%,2004年是4%,2006年是15%,到了2008-2009年,据《中国日报》引述权威人士说法,有40%来自亲属间活体移植,60%多的器官来自死刑犯,而死亡自愿捐赠的从2003年到2009年只有130人。大陆《财经》杂志2005年第24期称中国95%以上的供体是尸体,而尸体几乎全部来自死刑犯。《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4月报导,中国98%器官移植源控制在非卫生部系统。中国肝移植注册网站上列出的1999-2006年肝移植中活体移植的数量远远小于总量(虽然是不完全统计,但相对比例具有参考价值),也说明活体的比例在2006年前非常小。

根据上面这些数据,在2000-2002年器官来源95%以上都是死刑犯,2008年的器官有60%左右来自死刑犯。以肾和肝为例,根据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提供的数据,2000-2002年每年有6000-6500例。全军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在2009年9月做客新华网时提供了一个2008年的数据,2008年完成肝脏移植三千多例到四千例,肾脏移植六千多例,那么,如果根据《中国日报》目前有65%的器官来自死囚的官方说法,2008年的死囚器官应该有5850到6500例。

6750例(肾、肝)的估算数字和历史数据的5850到6500例,有相当高的吻合性。从2000-2002年和2008年的数据来看,死刑犯提供的器官大概在6000-6500例(肾、肝)左右。按照2001年至2006年不到五年期间各种器官移植的数量九万余例,减去约三万余例死刑犯器官数量,2001-2006年中,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当在五至六万余例左右。

乘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数目乘以活摘比例

前美国智库的中国问题专家资深记者,依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在《国有器官》(State Organs)一书中用调查取样的方式估算2000-2008年的活摘器官数量。

他指出,整个劳改系统关押的人数一直是秘密,但按照劳改研究基金会从一千个监狱和劳教所的经济产出等线索估算关押人数并汇总,中国大陆劳改系统关押人数在300万至500万之间。

葛特曼在自己的调查中,通过询问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个监室中法轮功学员的比例,得到了一个全国平均的比例:15-20%被关押者是法轮功学员。通过这个比例和劳教系统关押的总人数,可以估算中国大陆监狱和劳教系统中在2000-2008年中每天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数量在45万到100万之间。也就是说,每天都有45万到100万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的监狱劳教系统中被关押。

这个数字似乎很大,但是按照1999年7月,中国公安内部调查称,大陆炼法轮功的人数达到七千万至一亿。那么被关押的学员只占修炼群体的1.5%。

下一步,葛特曼算出了2000-2008年被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总数量,早期劳教一般是1-2年,到2008年,5年劳教相当普遍,用三年作为平均数,2000-2008年,中共监狱和劳教系统总共关押过1200000至2666667名法轮功学员。换言之,活体库数量为120万到260万之间。

在他调查的50位学员中,16人,近30%被进行过为活摘器官做准备的体检。其中一半属于老弱病残,或绝食很长时间,并不适合活摘器官,其被检查身体的原因是做样子,使得其他法轮功学员不引起怀疑。

另一半则是年轻,健康,没有绝食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接受的检查并不一样,但其中都包括验血、验尿、心电图、腹部X光片。而且,他们接受定期复查,复查内容与组织配型有关。这一部分法轮功学员是为活摘做准备。

接受检查的法轮功学员 低估计值 高估计值

接受检查比例 30% 30%
接受检查的数量 360,000 800,000
接受检查不活摘比例 50% 50%
接受检查准备活摘数量 180,000 400,000
被活摘比例 5% 30%
被活摘数字 9,000 120,000
最好的估算数字 65,000

关于被活摘学员的比例,为了保证最低的成本可以回收,只要活摘5%就可以盈利。而就法轮功学员回忆,每3-4名接受检查的健康法轮功学员,只有一名被转移关押,而这个比例和死刑犯器官公式中的30%非常吻合。至此,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数目的范围为九千到十二万例,最好的估算数字是六万五千例。(待续)

——转自《明慧网》,有删节

(责任编辑: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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