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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设籍领台就养金 退辅会: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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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2位领荣民就养金的老荣民,在中国大陆居留15年,为领台湾的就养金,直接在大陆设籍、领身份证开立银行账户,与法不合,去年已被退辅会查出却未取消资格。荣民的就养是退辅会的职责,但就养金发放依法执行的部分,退辅会主委曾金陵29日在立法院表示,已违反约定者,绝对停止发放。

曾金陵表示,荣民在移居大陆前都会要求签切结书,同时提醒相关规则,但仍有状况出现;立委邱议莹拿出退辅会的报告指出,据退辅会在2012年的调查报告显示,上半年赴中国大陆地区验证长居就养的荣民中,有2位已取得大陆身份证,理由是有了身份证才能申办银行账号,退辅会才能将就养金汇入指定账号。但此已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国军退役官兵辅导条例的规范。

立委陈唐山表示,争议的不是钱是否发放,照顾荣民大家都同意,但在台湾敌对的大陆领身份证,领台湾的就养金,观念上的偏差应该予以纠正,避免军心动摇。

据了解曾金陵在委员会并未掌握情报,一口回复邱议莹无此案例,等到邱将退辅会赴大陆的调查报告内容逐字念出,才转口“绝对停止”。最后国民党政策执行长林鸿池建议,就“荣民安养及养护”112亿的“公费就养及医疗补助”预算冻结1亿,要求退辅会查核赴大陆的荣民请领就养金的情况,向委员会报告再予以解冻,邱议莹就此提案通过。

目前领取就养金者有6万6千多人,但实际赴大陆长期定居者为2,098人,退辅会初步调查,大陆各地设立账户要求不一,有些地区需要身份证,据了解领取大陆身份证不只邱指出的2位,而这两位荣民是在人民关系条例立法前即赴陆定居。◇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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