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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虫易虐儿 台立委修法吁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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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据研究发现,涉嫌施虐的家长或同居人大都有吸毒习惯,吸毒犯家庭的幼童照料问题,引起立委王育敏和谢国梁关注,两人15日召开记者会表示,除修法调高虐儿刑度外,更要求法务部全面清查吸毒嫌疑人、受刑人等家中是否有子女需要照顾,才能预防虐童致死的悲剧再发生;法务部表示,只要犯罪人确定进入矫正机关,就会在24小时内进行访谈;若发现家中有儿少就会通报社政机关。

王育敏指出,今年以来已发生5起重大儿虐案件,造成3名幼童死亡,其中3案的家长都有吸毒纪录!她表示,国外研究发现,照顾者如有酗酒或药物滥用的问题,子女被虐待的概率是其他儿童的3倍,被疏忽的可能性更高达4倍,因此要求法务部,应全面清查遭通缉的嫌犯、入监的受刑人和接受勒戒的吸毒犯,确认其未成年子女的照顾是否妥适无虞。

谢国梁将在新会期提出的“刑法第286条修正草案”即希望透过提高虐童者的刑责,达到吓阻效果。他表示,除了健全儿虐预防机制,对虐童加害人也应该加重刑责,期盼能在新会期被列为优先审理法案。

法务部矫正署专门委员许金标则回应,只要犯罪人裁定羁押或判刑确定进入矫正机关,监狱或看守所就会在24小时内进行访谈;若发现家中有儿少就会通报社政机关,去年统计转介人数共505位;但已交保或通缉在外者,未来将研议相关处理方式。◇

 

刑法第286條修正草案

項目

罪行

未滿16歲並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者

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其重傷,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其死亡,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凌未滿16歲並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者

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10萬元以下罰金

致其重傷,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其死亡,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王育敏委員國會辦公室                     記者:施芝吟/整理

 


(责任编辑:李芷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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