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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局:托育采津贴与服务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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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淳宴台北综合报导)内政部表示,政府对0至2岁幼儿的托育政策,系同时采“津贴补助”及“托育服务”方式,由家长选择适合的托育方式。

据中央社报导,内政部儿童局长张秀鸳表示,将孩子送托给社区保母系统或合格立案托婴中心照顾的家庭,每月可申请新台币3千至5千元不等的托育费用补助;若送托给受训合格保母或幼保科系毕业的保母,则可领取每月2千至5千元的补助。

针对未能获得托育费用补助的家庭,张秀鸳指出,可以透过地方政府开办的公私协力托婴中心措施加以照顾幼儿,以新北市为例,家长每月只负担6千至9千元的托育费用,可大幅降低育儿经济负担。

她强调,公私协力托婴中心立案标准严格,公私协力降低营运成本;托育费用补助则由县市政府筹款,内政部以公益彩券回馈金补助部分负担,不会对其他社福经费造成排挤效应。

此外,民政局人口政策科今日表示,从4月起,台北市民只要在各区户政事务所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就可在同一柜台申请“生育奖励金”,以及填写“育儿津贴”申请书,由户政事务所代为转交区公所,不用另外再到区公所申请。◇

(责任编辑:赵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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