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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孔盖多危及安全 台联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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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0日电)台湾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副总召集人黄文玲今天说,全台湾有200万个人、手孔盖,危及用路人安全。台联党团提案修法,要求重大工程开发、路宽15公尺以上道路,应施作共同管道。

黄文玲与台联立法院党团干事长林世嘉上午召开记者会。黄文玲说,台湾的道路一有工程就挖完又填、填平又挖,不但影响市容美观,也危及用路人的安全,台北市就有28万个人、手孔盖,全台更超过200万个,会有这么多人、手孔盖,原因就是开发时没有施作“共同管道”。

林世嘉说,光是新北市芦洲区中山一路与集贤路口,就有多达20个人、手孔盖,立法院周遭的青岛东路,从中山南路口到林森南路口,短短200公尺就有27个人、手孔盖,数量惊人。

她说,人、手孔盖常常让骑机车的民众因为弹跳而摔车,非常危险。

她说,2000年6月公布施行共同管道法,但其中的第11条中对于各种新开发地区、重划区及重大工程,仅规定“优先”施作共同管道,让相关政策的执行成效不佳。

林世嘉说,部分工程主办单位为了节省开发经费,规避法律规定,没有实施共同管道,如果等到社区开发后才执行,所花费的经费将是数倍到数十倍之多。

黄文玲指出,因此台联党团提出“共同管道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定新市镇开发等重大工程的实施区域范围,道路宽度15公尺以上者,都应施作共同管道。依照台联党团的提案,未施作共同管道的主办机关,应处工程主办机关“该共同管道总工程造价3倍以上、5倍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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