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拒绝联合国对一外籍罪犯返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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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肖洁澳洲悉尼编译报导) 澳洲政府拒绝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一名瑞典籍人士斯特凡•奈斯特龙(Stefan Nystrom)重返澳洲的裁决。

据澳新社报导,39岁的奈斯特龙于2006年12月被当时执政的何华德政府从澳洲驱逐出境。他出生于瑞典,但在出生后27天即来到澳洲,直到他36岁被驱逐出境之前,从没离开过澳洲。

澳洲政府当年驱逐奈斯特龙是由于他的犯罪记录及他未能通过移民法中的“个性测试”。
据悉,在去年9月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做出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该委员会认为澳洲政府有义务为奈斯特龙的案例提供一个有效的补救办法,并应允许他返回澳洲。

但至今已过7个月,在瑞典的奈斯特龙仍无家可归,澳洲政府则对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这一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非强制执行的决议采取置若罔闻。

奈斯特龙的家庭及其律师表示,澳洲联邦政府的决定对澳洲试图成为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席位候选国事宜起到了非常不良的作用。奈斯特龙的姐姐特纳 (Annette Turner)对澳新社记者表示,该事件对他们一家人是一种摧残。“这使我们感到非常绝望。”她说奈斯特龙在瑞典是个无家可归的人,由于他的犯罪记录,加上语言障碍和精神问题,他无法找到工作。

特纳称她还没有把澳洲政府的决定告诉她的弟弟,我们很难启口,只能等候他给我们打电话。“我们不愿意告诉他这一决定,他一直寄希望于此。我弟弟不是天使,但他不应为他过去的罪行而被惩罚两次。”

特纳说奈斯特龙的生命是场悲剧,他患有忧郁症及偏执狂,这一决定恐将把他推向绝路。

奈斯特龙在16岁时被以强奸一名10岁男孩和纵火、损坏财产、持械抢劫、入室盗窃及涉及毒品犯罪等共80项罪名被判刑。

去年,人权委员会在对此裁决中说,奈斯特龙有酗酒问题并导致其犯罪,但在他被递解出境前已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奈斯特龙在瑞典的人际关系不多,他不会说瑞典语,也不与他瑞典亲戚联系;他和他的母亲一直认为他早就是一名澳洲公民。

移民部长博文( Chris Bowen)的一位女发言人称,澳洲政府对保护澳洲社会及人民免受非公民刑事犯罪的危害,并采取非常严谨的态度。

(责任编辑:简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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