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能达:中共当局欲盖弥彰

方能达

【大纪元2012年06月12日讯】中国湖南省邵阳市民运人士李旺阳离奇死亡,中共政府警方处理案件的态度与方式反映了中共政府的居心险恶与极度专制残暴。

李旺阳因为参与1989年民运并且长期坚持争取民主而前后入狱21年,在狱中备受虐待。中共虐待异议人士为的是摧毁异议人士的意志迫使其屈服,并达到泄愤报复和威吓其他民众使之不敢反对政府之目的。所以,中共虐待异议人士并非偶一为之而是普遍滥用,可以用亲身经历来证明这一点的异议人士已经多得不胜枚举。就连非政治团体的法轮功与家庭教会的会众都有许多人被凌虐致死。李旺阳原先身体健康,他是在狱中长期遭受殴打等等虐待而双目失明,双腿瘫痪,和双耳失聪的。这一状况本身便是中共侵犯人权违反法制的活见证。

李旺阳的死亡现场状况是他颈缠吊在窗框上的布条却双脚着地。如果他是上吊自杀就不可能双脚着地。死人不可能自己把尸体吊起来。如果凶手是个人仇杀,犯案完了逃之夭夭即可,何必冒着可能被当场发现的危险而花时间布置假象。从推理来说,能够这样做的只有官方。中共官方指使凶手犯案也许原意是以殴打等方式达到他们所谓“教训”李旺阳的目的,但凶手出手太重作过了头而导致李旺阳死亡。这本身已是很大的罪恶。另外,也不能排除中共直接授意谋杀的可能性,因为中共长期师法前苏俄的暗杀手法,高科技手段多得很,只是因李旺阳身在医院若警方在案发后立即将尸体移走家属必要求彻查“被绑架失踪”案,警方就难以应付。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有这样的经验:遵守道义处事公平的人对友和对敌都公平对待,不为友人文过饰非也不捏造敌人的罪过。但不守道义的人处事方式便完全与此相反。侦查李旺阳死亡现场的警方在无可信证据的情况下急不可待地指称李旺阳是自杀,而且强行移走尸体,不深入调查死因,并不许家属拍照。这种做法岂是有刑事侦查常识的警方在正常情况下的所作所为?只有本身是案犯而心虚或与作案者合谋者才会有这种态度。尽管自身涉嫌谋杀李旺阳的官方永远不去责成警方认真查案,甚至共同掩盖真相,民众从上述可疑迹象推理便可发现问题所在。人们判断问题并非每事皆须眼见。物理学家与化学家断定分子原子之存在早在高倍放大的电子显微镜发明之前。再联系邓小平授意杀害知道他玩弄权术的几十名警官和中共高官亲自监督行刑枪决作为“文革”工具的“支左“军人并宣称死者是因公殉职这两件史实,就更令人质疑对李旺阳一案的急就结论。

我们姑且假定李旺阳的被杀害不是中共官方所为,然而中共官方处理李旺阳死亡事件的态度已足够暴露中共的立场与爱憎。中共为监控一名有影响力的异议人士不惜耗费够用来办一所中学的巨资,难道为捍卫法制保障民众人身安全和防止犯罪就不能认真的地去做吗?

古贤孟子曾设比喻说挟泰山以傲游北海是不能做到的事,但不为长者折枝却不是能力所不及而是不愿做。中共警方处理李旺阳死亡疑案的悖理态度与方式完全暴露了中共政权与民为敌的罪恶性质。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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