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ICF身障新制 7/11上路

人气: 8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6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4日电)影响国内110万身心障碍者权益的“身心障碍者鉴定及需求评估新制”7月11日上路。行政院长陈冲今天指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卫生署则说,初期将尽量降低身障者资格变动的冲击。

陈冲表示,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民国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后,要求身心障碍分类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颁布“国际健康功能与身心障碍分类系统”的8大分类,身心障碍鉴定需筹组专业团队进行,并明订于公布后5年施行。

陈冲说,内政部与卫生署已在这段期间,全面检讨新制身心障碍鉴定作业流程、相关子法研订及个案平行测试。

陈冲要求内政部透过信函、DM、问答集、免付费电话1957专线等各项管道,搭配县市地方政府说明会,让民众了解新旧制度转换的各项规定及民众相关权益。

内政部说明,身心障碍鉴定及需求评估新制主要分为“身心障碍鉴定”和“需求评估”两部分。

身心障碍鉴定部分,内政部指出,新制将身心障碍分类由现行“16类别”改为ICF的“8大系统”,并新增观察身心障碍者的活动和参与面向,纳入个人与环境因素考量。

内政部说,需求评估也在ICF架构精神下,发展适切的评估指标,规划合适服务,有效利用社会资源。

至于办理流程,内政部表示,为简化民众取得证明时程,新制将分一般流程、并同办理2种方式,欲申请身心障碍证明的民众应先至户籍地公所领取申请表及鉴定表,择一方式办理鉴定,再由社会局(处)核发身心障碍证明,社会局(处)会依民众勾选福利服务项目评估连结服务。

内政部说,对于原有身心障碍手册效期未满者,仍依身心障碍者保护法的规定,继续享有原有福利及服务;证明届期重新鉴定者,原证明效期届期满至新证明收效期间,暂以原证明继续享有权益。

卫生署表示,新制上路初期将尽量降低身心障碍民众资格变动的冲击,并依身心障碍者鉴定作业办法第12条公告,原领身心障碍手册届效期者,可申请重新鉴定或依原领身心障碍手册,重新发给鉴定报告。

卫生署说,依照新制,全国已设立238家鉴定医院并完成医师训练2638人、鉴定人员训练4346人,并自去年8月起进行个案平行测试超过8000例,以了解新旧制转换介面的差异。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