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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很大 台消基会:存款没1万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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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综合报导)消费者文教基会今年6月针对10家银行存款规定做通盘调查,发现部分银行对存户不友善,包括8家银行存款起息点过高,且以百元为计息单位,甚至有银行不主动通知存款不足的静止户,让消费者白白损失利息。

调查指出,有8家银行于“活期”与“活期储蓄”存款账户订有起息点条款,即账户内的每日存款余额若不到银行设定的最低金额,就不孳息。包括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台北富邦银行、台新国际商业银行、合作金库银行、花旗银行、国泰世华商业银行、华南商业银行及彰化银行。

消基会指出,以上8家银行多以新台币1万元为最低起息单位,仅国泰世华商业银行约定活期储蓄账户为5千元。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甚至有5家银行还约定“计息以百元为单位”,换言之,即使消费者账户内还有9,999元,仍然没有利息,若存款金额为1万99元,其中99元的尾数也没有利息。

消基会秘书长陈智义批评,若银行对存款仍订有起息点下限,贷款部分也应比照办理,否则对消费者显失公平。消基会董事长苏锦霞呼吁银行业者,应说明为何设定1万元为起息点的理由,同时希望金管会银行局能出面处理。

调查还发现,有7家银行会把存户打入静止户,会不会保留计息不得而知;若账户余额未达最低门槛,就会被径行转为静止户,其中台北富邦银行、台新国际商业银行及国泰世华商业银行,事前更不会做任何通知。

国泰世华银行表示,今年8月18日起,将未往来期限从2年延长为3年,但仍为径行列为静止户,银行不会另外通知客户,已于今年6月15日公告。台北富邦银行表示,基于账户安全考量,为避免客户长时间未交易可能产生被盗用风险,对于“新台币活期性存款一年无存提款项且余额低于新台币100元者”,存款余额留存在客户账上,仅于账户作静止户注记,惟客户权益不受影响。◇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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