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韩海警的中国船长称吸毒时杀人 求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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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文龙韩国首尔报导)杀害韩国海警的中国船长程大伟日前向首尔高级法院辨称,在案发当时由于吸食的毒品在体内发作,致使在神志不清时犯下了杀害韩国海警的罪行,因此要求法院给予适当减刑。

43岁的程大伟因刺杀韩国海警李青浩,被韩国仁川地方法院一审判处30年有期徒刑。并处2000万韩元(约合1.75万美元)罚款。程大伟在上诉至首尔高等法院时,提出了上述要求减刑的理由。

据韩国“东亚日报”7月6日报导,6月28日在首尔高级法院刑事五部的审理中,程大伟的律师提出辩辞称,程大伟“为克服艰辛的航行过程,随身携带冰毒,剩下的毒品依然在犯罪现场。当时,他还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加上混乱的局面,因此不应判死刑。”

报导还说,程某的律师胡献旁通过翻译,不断提出意见。胡律师重复中共外交部的观点,称“中国和韩国在黄河专属经济区(EEZ)的划分方面仍有分歧,因此我们无法接受韩国单方面的判决。”胡律师还称:“刺警刀刃的长度与伤口深度不一致,真正的凶器可能不是判决书提到的那把刀。”

而“人民日报”旗下的“京华时报”对该案的报导中,并未提到程大伟承认吸食毒品的内容和理由。而是详细报导了北京律师胡献旁当庭为程大伟辩护的内容,以及中共法律专家的看法。

据悉,法庭决定7月12日到案发现场“鲁文渔”号渔船调查取证,17日对程大伟的身体进行重新检查后,再视取证和身体检查情况决定下一次开庭时间。

去年12月12日,韩国仁川海警在稽查越境捕捞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时,该船船长程大伟刺死警长李清浩,另一名海警李洛勋(音)被刺伤。其他中国船员涉嫌与程某合伙,干扰韩国海警执法检查。

今年4月19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一审判处程大伟有期徒刑30年,并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其他同船的中国渔民被控妨碍特殊公务罪,分别判处2至3年有期徒刑和罚款。

在此之前,韩国检方要求法院判处程大伟死刑。理由是程某的杀人是有预谋的,同时鉴于受害者遗属的要求,被告人难逃严惩。此外,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是对一个国家公共权力的挑战,有重大社会影响,因此需要予以相应的处罚。

(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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