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投资澳项目 迫害法轮功员工引关注

人气 1

【大纪元2013年0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马颖慧澳洲悉尼编译报导)继去年12月被加拿大批准收购加拿大石油公司尼克森Nexen,而引起加拿大媒体一片谴责之声,中国最大石油公司之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欲购买澳洲昆省柯蒂斯液化天然气项目(QCLNG)的主要股权之举,在澳洲各界褒贬不一,特别是该公司修炼法轮大法的员工所遭受的不公正人权待遇,已引起澳洲人权界人士的极大关注。

据布里斯班法律杂志报导,中国海油最近与国际天然气公司BG集团达成了一项价值19.3亿澳元的交易协议。根据此协议,中国海油将投资柯蒂斯液化天然气项目的第一个系列产品设备,额外购买40%的股权,并将其在该项目的所有权增加到50%。该公司还将其在苏拉特(Surat)和博文盆地(Bowen basins)生产过程前期的所有权增加至25%。

赫伯特.史密夫律师事务所(HSF)合伙人、中国海油法律顾问巴里摩尔(Stuart Barrymore)表示:“目前这一交易框架已转换成最终协议形式,BG集团将起草一个合同,我们会对合同提出意见并就此谈判。”

为BG集团提供法律咨询的KWM法律公司合伙人罗杰斯(Craig Rogers)说:“此交易将使BG集团成为中国的最大天然气供应商。这一尖端的跨境交易展示出昆省一个重要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的进一步重大投资。”

此协议预计于2013年上半年开始执行。

然而,在中国海油遭受到不人道待遇的公司77名员工呼吁希金斯商会(Higgins Chamber)特别顾问凯姆(Stephen Keim),对此项目采取更严格的监管审查。

身为澳洲人权律师协会会长的凯姆,对中国海油在大陆对修炼法轮大法的工作人员在工资和福利方面遭受迫害深表担忧。

他引用了法轮功修炼人李伟真( Li Weizhen)的例子,由于修炼法轮大法,中国海油每月只付给李伟真基本生活费,(折合12澳元),而当她向外公布了该公司对她的不公待遇后,她被判处三年徒刑,在狱中她遭到毒打和侮辱。

凯姆表示:“我认为中国不会放弃对澳洲的投资机会,但是澳洲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应该将海外公司的环境 、 人权和破产记录作为审批程序的一部分。澳洲政府在审批投资申请时,应要求投资企业有一个良好的人权记录,而澳洲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及其领导应该要求外国公司在申请投资时提供一份报告,报告中应提到其对待自己员工的态度,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该公司的人权记录等。”

澳洲律法部长罗克松(Nicola Roxon)的一位发言人表示,澳洲政府支持维护雇员权益,并且确认雇员受到澳洲劳资关系和反歧视法保护。

该位发言人说:“澳洲所有员工都在刑事和民事方面受到保护,他们不会由于说出劳资关系和歧视问题而受到报复。”

澳洲矿业与金属协会资深政策顾问科普利(Julie Copley)表示:“所有雇主在澳洲经营时都受到一组标准条款和规定的制约,澳洲能源系统的雇主是最符合这些条款和对社会最负责的团体。”

凯姆则认为,一个公司应避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公约,这才最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他说:“跨国公司都很关注其环境和人权方面在国际上的声誉,很多跨国公司都签署了气候变化措施协议。虽然这不能够保证那些公司随时都按照这些协议行事,但是却为政府和社区提供了一个参加辩论的机会,也表明他们在意自己公司的所为对于环境和人权的影响。所以中国海油公司发生的对待修炼法轮大法员工的不公人权问题,是我们在考察该公司投资申请时应考虑的一个很重要的事宜。”

(责任编辑:刘珍)

相关新闻
58%加拿大人:政府应阻中海油收购计划
加美安全官员:中海油母公司就是中共
中海油因信仰迫害员工	收购加国公司再引争议
加媒:中海油迫害信仰法轮功 不得收购加企业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