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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贩售药品 台北市39件移检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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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针对网路贩售药品加强稽查,台北市卫生局迄9月已移送39件到检调侦办。台北市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处长邱秀仪28日提醒民众,所有药品需依药品特性及副作用,由医师、药师、药剂生指示使用,千万不可网购。

邱秀仪指出,网路药品往往是卖家从国外带入,药品来源、内容都不清楚,依法规定药品必须向卫生福利部申请查验登记、取得药品许可证后,才能透过申请药商或授权人输入及贩售。网路是虚拟空间不可贩售或代购。依〈药事法〉规定,擅自输入或制造药品,属伪药或禁药,违者刑责最高可处10年以下徒刑,并科1千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到医院由医师诊断,使用开列药物产生副作用时,可依〈药害救济法〉申请救济,而网购药品来源不清楚,产生副作用时,无法申请救济。◇(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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