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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假睫毛包装标示 逾8成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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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北报导)消费者基金会检验16件假睫毛包装标示,3件合格、13件不合格,不合格比例占81.25%,其中2件完全没标示。消基会董事长张智刚26日表示,〈商品标示法〉施行这么久了,竟然还有商品都没有标示就贩卖,“这一点非常不可思议”。

16件假睫毛产品购自美妆店、生活百货卖场及夜市等通路,每盒价格介于39至280元之间,消基会针对产品标示、成分及制造日期做检验,合格产品包括ARDELL时尚假睫毛、芭比假睫毛、靓眼5假睫毛等3种。

消基会秘书长雷立芬指出,以“PRC(台湾监制)”标示产地,不是很诚信的做法,PRC是中国大陆,用台湾监制掩饰大陆制造。此外,类似“○○国设计,××国制造”等字样,都让消费者容易误判原产地。

假睫毛成分以人造尼龙为主,ARDELL时尚假睫毛成分标示为“100%天然毛发制成”,但却未标明取自什么动物。

使用假睫毛,胶水不可少,多数产品都没有附胶水。雷立芬表示,消费者采购胶水时,要格外留意,因为眼睛非常敏感,胶水成分不良,很容易受到伤害。

张智刚指出,这次调查发现不但可以买到很多标示不符商品,也可以买到没有标示的商品,主管机关应加强查缉;厂商应诚实标示产品内容。他也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没有标示的商品,同时,看清楚标示所有内容,不要只看到台湾监制、台湾设计就以为是台湾制造,买之前最好上网查证。◇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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