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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县:悠活2区外不得违法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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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7日电)悠活丽致渡假村被环保署裁定全区停止营业,屏东县府表示,县府保障合法经营,今天会去悠活公告第1、2区外不得违法营业。

悠活今天照常营业,官网上除了公告明天将针对悠活案在台大校友会馆举办记者说明会外,其他的一切优惠活动,仍照常张贴。总经理刘秀美说,会全力捍卫合法权益。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昨天邀集相关单位就悠活案进行讨论,结论是取消悠活全区营业,各单位各自执行权责内动作。

屏东县副县长钟佳滨今天表示,环保署的会议确认悠活全区于民国84年及86年间的建照、使用执照是合法,当时法令不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估。

钟佳滨指出,悠活第1、2区领有垦管处95年核发的旅馆使用执照,并向县政府登记为旅馆使用,“屏东县政府的原则就是取缔非法、保障合法”。

钟佳滨表示,县府今天派员前往悠活重申并公告,悠活于1、2区以外的区域不得进行违法的旅馆经营行为。

至于是否勒令悠活全面停止营业,钟佳滨说,环保署在昨天的会议上主张,当年垦管处核发给悠活的旅馆使用执照“自始无效”,这个案的建管权在垦管处。

钟佳滨表示,屏东县政府将视中央各部会有一致见解,配合垦管处统一办理。

钟佳滨说,在悠活使用执照还没被注销之前,1、2区经营旅馆是合法的,而3至6区为“集合住宅”,如果3至6区的使用情形为旅馆经营模式,县政府可以裁罚。

垦管处长陈贞蓉表示,将等环保署的公文到达后,再取消悠活1、2区的旅馆使用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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