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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非银行业办理网路储值 有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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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1日电)非银行业想要从事第3方支付储值,引发争议。金管会表示,若是由经济部主导,金管会可以接受新型态交易方式,在一定金额以下可以虚拟账户。

非银行业想要从事第3方支付储值,引发争议。网路家庭董事长詹宏志近日连续质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开放非银行业者从事第3方支付储值,与世界的作法背道而驰。

金管会主张第三方支付业者不得经营储值业务等政策,却同意银行与大陆可储值第三方支付业者合作,詹宏志也质疑这是自相矛盾。

金管会表示,现行规定是由银行业办理第3方支付储值。但行政院若同意由经济部主导,由非银行业经营多用途支付储值业务,并且能够确保交易安全、洗钱防制,金管会愿意接受新型态的交易模式。

金管会表示,在一定金额以下,民众可以开虚拟账户;但是一定金额以上,还是要实名账户(确认身份)、分帐管理,让银行可监督之外,且金管会可追查金流防制洗钱。

实际上,金管会已经对于国外的非银行业办理储值业务的相关业务进行研究;金管会表示,国外业者是采取“信托”的方式且是分帐的管理。

金管会原先的基本立场是,款项最后还是流到银行并且分帐管理,让银行业可以监督,以确保网路交易安全、保护民众权益及洗钱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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