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再爆雷语:轮奸陪酒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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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李天一涉轮奸案日前再掀波澜,其父母认为受害人是陪酒员,并且受害人一直无明显反抗行为和处于“醉酒”状态,以此为据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7月15日,“轮奸陪酒女无罪”登上了百度热搜词排行榜,此言论再次受到舆论猛轰,网评更加尖锐犀利。

李天一家人的说法与众多媒体报导矛盾

李天一的两任律师均请辞后,其新的代理律师声称将为其做无罪辩护,律师为何做无罪辩护成为舆论质疑的焦点。

近日,大陆官方媒体报导称,李天一家人质疑案件与报导不符:受害人是陪酒员,并且受害人一直无明显反抗行为和处于“醉酒”状态。

但这些细节与多家媒体的报导内容矛盾,而李家人还认为,这么多人员能在场证明,况且酒店等地也有监控录像。因此,梦鸽等人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

新华网等党媒纷纷转发该报导,并就此发表评论。坊间同时吐嘈,因此“轮奸陪酒女无罪”迅速登上7月15日百度热搜词排行榜。

新浪娱乐的报导称,在一个法治社会,谁都不可以肆意践踏任何人的身体与尊严。所以,受害人是不是陪酒女与是不是强奸没有直接关联。

作为李天一的律师与其父母李双江、梦鸽,都希望最后的结果是无罪释放,但本案还没有真正的进入对簿公堂的时候,最后这起强奸案,还是要以客观为事实,法律为依据,信口雌黄是没用的。

新华网报导引述网络小丑星短评:李双江之子轮奸案发展到现在,在媒体的大力关注下越来越变得扑朔迷离,看来事情的真相远远没有媒体报导中的那么简单。

评论称,假定受害女是陪酒女,那么她也不应该受到一帮恶少的轮流强奸。

“如果本案中的受害女子确实被认定为轮奸的受害人,那么,她完全可以增加一条讼诉请求,请求法院对李天一等人的律师以诽谤罪论处,并对其损害名誉进行赔偿。”

李天一涉轮奸案,因其特殊的家庭背景,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长江网》的报导称,李天一的父母作为社会的公众人物,对法律的了解肯定高于常人,轮奸陪酒女要做无罪辩护,再一次告诉世人“雷语”其实还真不少。

“轮奸陪酒女无罪”再次震动网络,微博上的评论更加尖锐犀利。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第一个专门承办行政案件的专职律师袁裕来表示:李天一他爸他妈和律师,是准备一条道走到黑了,开始质疑受害人是陪酒女。退一万步说,陪酒女就能轮奸吗?

网民“北京厨子”表示:老爹就是个流氓,没办法啊。他们全家都是奇葩。恐怕李天一这个人渣的一生就是在监狱里不停的进进出出!孽种啊!

“疯狂的笨小孩”:李双江家丢人都丢到祖坟上去了,没理狡辩三分,图个啥啊。

“老琴的声音”:轮奸无罪?李家这要求果真是无赖无下限!

受害者称事发当晚受到李某等人殴打轮奸 事后受恐吓

据《新京报》报导,据涉案的酒吧人员回忆,在事发第二日,李天一案的被害人杨女士在未报警的情况下,先来到酒吧求助,希望查到李某等人的个人信息,“因为有些预订房间的客人会留下姓名和电话等内容。”他称,“那天她来酒吧时,眼眶发青、发红,鼻梁处有瘀血,自称事发当晚被李某等人殴打,身上也有伤痕,手不停发抖,显得很惶恐。”

7月11日,杨女士委托北京中首律师事务所田参军律师发表声明,针对李天一新律师的言论,予以反击。

田参军还在声明中对李天一的新任律师进行声讨,称其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是不顾自身形象和声誉,冒天下之大不韪。令受害人杨女士感到“极其震惊、愤怒和悲哀”。

声明中称,杨女士曾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被李肆意殴打、侮辱,并轮番施暴,身体和心灵都受到极大摧残。案发后,被害人杨女士又多次受到李天一恐吓和威胁,极力阻止被害人将此事张扬出去。被害人在惶恐和无助中经历了两天两夜,不敢向任何人倾诉,也害怕家里人知道后受不了这个打击,最终还是选择了报案。

但李天一的家人自案发之后从未向杨女士道歉。说到杨女士的现状,田律师称,目前杨女士的精神状态很差,正在接受心理治疗。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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