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前联邦议员汤姆森被判三个月监禁 但自称无罪

【大纪元2014年03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马颖慧澳洲悉尼编译报导)因非法使用工会资金用于嫖娼和个人开支,澳洲前联邦工党议员汤姆森(Craig Thomson)被判12个月监禁,其中的9个月缓刑两年执行,为此他将入狱三个月。

据澳新社消息,法庭认为49岁的汤姆森在就职健康服务工会(HSU)全国秘书和工党议员期间,滥用24538澳元公款,遭到65项欺诈指控。

法官罗赞克瓦格(Charlie Rozencwajg)说,汤姆森作为工会秘书的职责是保护和优先考虑工会成员的利益,但是他却以一种违背信任的最恶劣的方式使用工会资金,这显示他缺乏责任感和公然的不诚实。

罗赞克瓦格强调说,量刑是至关重要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适用于所有人,包括政客。他表示用于支付嫖娼的工会资金没有影响此案的判决,但是显示出汤姆森行为的自私。“摆在我面前的任何证据都表明,汤姆森犯罪完全是由于贪婪。”

他因此判处汤姆森12个月刑期,其中9个月缓刑两年。

汤姆森的律师已经提出上诉,上诉材料在汤姆森被拘留期间已被提交。

汤姆森的御用大律师詹姆斯(Greg James)请求在上诉期间不要监禁汤姆森,他称在上诉文件上交过程中如果汤姆森有人身自由,对他会比较容易。

对此法官表示,应该按照正常程序执行。

控方认为汤姆森的行为极端嚣张,所以他必须坐牢。

上个月汤姆森被判65起诈骗和盗窃罪名,他花了5500澳元嫖娼,并且在2002至2008年期间从工会资金以假借口骗取6250澳元。

汤姆森已经同意偿还滥用的资金,并且法官已在法庭上命令他这样做。

汤姆森的上诉将在11月24日。已获保释,汤姆森继续坚持自己无罪,并表明在审理他的案件中没有供认。

“我已经被定了罪,我一直声称我没有有关宣判的罪,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直呼吁。”他说。

“对于这个上诉,我期待着向前进行。”

“这是不合适的我或其他任何人 – 无论是媒体评论员,甚至国会议员 – 对这件事情做出评论,仍然是在法院。”

汤姆森感谢他的妻子,前妻和支持者们。

“现在我要离开你们(记者们),对那个法院决议,我要花一些时间与妻子和我的律师,”他说。

(责任编辑:瑞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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