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局:比特币不是货币 持有者需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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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马颖慧编译报导)美国国税局表示,比特币不是货币,联邦政府将比特币等数字货币视为财产进行征税。

据《今日美国》报导,美国国税局星期二( 25 日) 对类似于比特币等数字虚拟货币的使用发出一份通知。该通知中将比特币定义为一种被用于交换媒介,记账单位或进行保值的可兑换虚拟货币,并表示比特币使用者应该将其按照财产缴税。这是美国税局对其使用的第一个重要指导标准。

该通知表示,虽然比特币可以像货币和纸钞一样运作,并且用于支付商品和服务,但是没有国家将其作为法定货币使用。

声明说:“在美国税收之中,虚拟货币被作为财产征税。所有适用于财产交易的一般税收原则都适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这意味着用比特币支付的工资也属于联邦所得税预提扣缴和薪资税中,也应该用W-2 税表报税。纳税人必须将比特币所支付的商品和服务的公平市场价值作为其总收入的一部分提交。 而公平市场价值应该按照美元在收到工资当天的价格来换算。

国税局还表示,如果比特币被交易者作为类似于股票或债券的资本财产持有,将按照资本增长税缴税。

那些使用特殊软体处理交易验证和记录来获取作为手续费或产生新的比特币的人们,必须将他们新产生的比特币作为总收入的一部分。而且如果他们运作一个生成比特币的企业,他还需要缴付自雇税收。

由于比特币不是货币,用比特币进行的美元交易将不被作为外汇收益或亏损而缴税。

美国国家安全与政府事务委员会主席卡皮尔(Sen. Tom Carper)在一项声明中表示,美国国税局对于比特币的条例为那些希望确保自己依法行事,使用比特币和其他电子货币交易的纳税人提供了清晰的解释。

据悉,于2009年被推出的比特币是一种松散的,个人之间使用的电子货币,这种货币并不经过银行而且没有发币国家。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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