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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房价所得比降 房价负担能力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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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30日电)内政部营建署今天发布全国及县市房价负担能力指标,今年第1季全国房价所得比,较去年第4季8.37倍,略降为7.51倍,显示国人对房价的负担能力略微提升。

营建署说明,第一季全国房价所得比7.51倍,代表全国房价约为家庭年所得7.51倍,较去年第四季降低0.86倍。

营建署也公布今年第1季全国中位数房价,较去年第4季降低7.14%,显示民众购屋偏向低总价房屋。

这是否显示政府打房政策奏效,营建署说,打房时间点除今年5、6月,之前也推出,但不推论是否与打房政策有关。

另营建署补充,国际间对于全国房价所得比的合理定义有两派,一说5到6倍,另一说7到8倍。

营建署也公布,今年第1季全国贷款负担率为31.81%,代表家庭每月可支配所得中,31.81%用来支付房贷,比去年第4季降低3.55个百分点。而家庭每年可支配所得新台币69万2471元。

营建署说明,全国贷款负担率若在30%以下,表示负担能力属合理,30%到40%表示负担能力略低,40%到50%表示负担能力偏低,50%以上则表示负担能力过低。

此外,台北市与新北市的贷款负担率分别为61.87%、52.53%,属于民众房价负担能力过低。高雄市、台中市及新竹县则为31.81%、31.65%、30.84%。其余14个县市低于30%。

营建署也公布台北市今年第1季房价所得比14.6倍,较去年第4季降低0.41倍;房贷负担率61.87%,较上季降低1.5个百分点。新北市今年第1季房价所得比12.4倍,较去年第4季降低0.27倍;房贷负担率52.53%,较上季降低0.9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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