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梁粉”高官被控诽谤罪成须赔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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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9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曾嘉连综合报道)香港社会“倒梁”呼声达到沸点之际,“梁粉”高官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夫妇被指中伤他人子女一案,30日有裁决。7名陪审员裁定陈茂波诽谤罪成立,须向原告赔偿合计23万港元,令梁振英政府再添尴尬。

发展局长陈茂波及太太许步明被控诽谤案,高等法院7名女陪审员,经过7小时退庭商议后,裁定陈茂波夫妇败诉,须向原诉一方三人,赔偿合共23万。陈茂波夫妇及儿子,到庭听取裁决。

法官杜溎峰感谢陪审团的努力,指审讯时间比预计长,又指本案有趣,很少民事诉讼会设立陪审团。

事缘2012年3月,香港汉基国际学校校董卢光汉连同他在该校就读的一对龙凤胎子女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女儿在该校就读的立法会议员陈茂波和许步明夫妻诽谤,要求高等法院禁制陈氏夫妻继续诽谤。

涉诽谤学生考试作弊损害名誉

入禀状称,被告于2011年12月1日、8日及15日,先后向多名学生家长和校长发出5封电邮及一份会议笔记,令人以为卢氏的子女在考试中作弊,以及卢氏曾经利用校董身份令子女脱身。卢光汉及其两子女向陈氏夫妇索偿900万元诽谤赔偿。

高院作出裁决后,原告人卢光汉透过律师在庭外宣读声明,表示他与家人十分感激正义得到伸张,指与讼人对他夫妻及两名子女作出的恶意指控毫无事实根据,陪审团的裁决不单消除了对他与家人的不公义,更带出了成年人不能恶意诽谤无辜孩子而不需承担任何后果的明确信息。

上任以来丑闻缠身

有问责高官被判诽谤罪成,为民望低落的梁振英班子再添尴尬。“梁粉”陈茂波2012年接替麦齐光出任发展局局长以来一直丑闻缠身。上任后第二天,即被传媒揭发他在1994年和1995年间,透过当时任职董事的景捷发展有限公司购入多个大角咀单位作“㓥房”出租牟利,涉嫌违反《建筑物条例》。

在梁振英政府极力推动新界东北规划方案之际,陈茂波2013年再被爆出其家族在区内拥有至少三幅农地,一旦项目上马,估计可坐收过千万元赔偿,涉利益衡突。去年7月26日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通过无约束力动议,促请陈茂波下台,令他成为首位梁班底被立法会通过不信任动议的局长。

责任编辑:何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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