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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重金属废水 桃园环保局加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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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2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建霖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市政府环境保护局日前查获芦竹连伸科技排放酸性废水,不符合放流水标准,现场采集水样送验;检测报告4日出炉,重金属铜含量竟超出标准16倍,环保局除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告发,处分金额加重到43万元,并将该厂列入优先管制名单,增加稽查强度,若再有违法排放情事,不排除祭出停工处分。

环保局指出,连伸公司设厂于芦竹区芦兴街,从事印刷电路版制造液,领有废水排放许可证,却未妥善处理制程废水;稽查人员除责令厂方立即停止排放酸性废水,并采集水样送验;4日检测报告出炉,其中铜含量高达48.3ppm,超出放流水标准16倍,环保局除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加重处分到43万元,并限期5日内完成改善,逾期未改善将予按日连罚。

环保局也说,连伸公司前年8月也曾因排放不合格废水,重金属铜含量超标7倍,遭环保局查获重罚17万元,但却未记取教训,积极改善,这次又排放超标16倍的高浓度含铜废水,已将该厂列入优先管制名单,增加稽查强度,若再有违法排放情事,不排除祭出停工处分。

环保局强调,遭稽查告发的工厂,环保局除限期改善,都会列入优先管制名单,增加稽查强度。若认定为污染情节重大,将依法勒令停工。如有违反刑法规定,再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并会追究环保专责人员的业务责任,不排除报请行政院环保署废止专责证书,一旦被废证后5年内不得再请领。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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