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论坛讨论外配之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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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3月13日讯】台湾教育部与波士顿大学合办的“台湾论坛”,日前推出2015年度第一场会议。邀请印地安那大学副教授傅利蔓(Sara Friedman)探讨台湾外籍配偶和同性恋者面临的许多问题。

傅利蔓是知名人类学者,专长性别研究,不但精通中文,也长期观察台湾人的外籍配偶与中国大陆籍配偶所遭遇到的身份认定等议题。她认为这是法律问题,也是人权问题。

这场演讲由波士顿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主办,题目是“法律之前的陌生人:在台湾有争议的亲密关系”。

波士顿大学亚洲研究中心主任Eugenio Menegon教授、驻波士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教育组组长黄薳玉等人都全程与会。

傅利蔓以二个真实案例,阐述外籍配偶和变性伴侣因为在法律面前的身份认定和一般公民不同,无法享有某些一般人认为理所当然的权益,俨然“法律之前的陌生人”,于焉产生“陌生人焦虑”。

其中的外籍配偶例子,是嫁到台湾的中国大陆女子李萍(译音),还未取得台湾公民身份,就和丈夫离婚了,她因此把台湾公民身份申请的依据,从丈夫改为儿子。但离婚后,李萍前夫以儿子不是她亲生为由,申请撤消了李萍儿子的公民身份,李萍因此失去申请成为台湾公民的所有凭借,依据法律必须返回中国的困扰。

教育组指出,台湾大陆委员会2012年修法,把中国大陆籍配偶取得身份证年限改为4至8年,和其他外籍配偶一致。李萍案当年虽无媒体大肆报导,经台湾专案处理,也得到解决。

另一案件为2013年在台湾发生,在国际间引起同性伴侣婚姻有效性的广泛讨论的吴芷仪与吴伊婷婚姻撤销平反事件。吴芷仪与吴依婷两人最初的身份证文件,依生理性别,登记为男性。他们两人后来因个人性取向,都做了变性手术。其中的吴依婷申请变更身份证登记为女性,接着两人结婚,符合台湾民法的“一男一女”异性婚姻制规定,依法婚姻有效。但他们两人婚后,吴芷仪也申请变更身份证性别,接着就收到台湾政府发的撤销其婚姻通知公文。

他们两人把事件经过供诸媒体,引起广泛讨论。台湾内政部召开专案会议讨论后,重新认定其婚姻有效。

傅利蔓表示,这两个案例让人看见,法律如何界定性别、人权,也让人看见,很多不同群体在法律面前都面对很多挑战,如果能携手合作,或许能促成修改法律,以符合现实需要。◇

责任编辑:冯文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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