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本土恐怖主义 非美国式策略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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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沙莉编译报导)CNN报导说,本月15日,众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将讨论相关立法,由国土安全部成立新的办公室打击本土恐怖主义,发动社交媒体信息战打击恐怖主义宣传。这一方案的不寻常之处在于它是非美国式的。

该法案将采取去年在波士顿、洛杉矶、明尼阿波利斯推出的试点方案,方案要求美国穆斯林社区领袖成为执法部门的眼睛和耳朵,识别可能支持暴力极端主义的个人。奥巴马总统在今年召开的白宫国际峰会上重申了这一愿景,他呼吁宗教领袖鉴别并报告当局有暴力恐怖主义迹象的人。

现实情况是,当局要社区领导人监督并向执法部门报告这些人的异常行为其实仍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例如,穆斯林男子留胡子、穆斯林妇女戴头巾、在Facebook张贴有争议的文章、国歌时穆斯林活动家不起立、一组穆斯林学生大声抗议美国外交政策……诸如此类行为都是典型的美国行为,它们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人权法案保护的言论自由、宗教和集会自由的表达。开国元勋认为,这种自由神圣不可侵犯,对健全民主社会很重要。

CNN评论说,所以这些试点方案不仅是非美国式的,也是无效的。

首先,试点方案在理论上有缺陷,将激进恐怖主义的概念过于简单化。研究表明,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活动有高度的个性化,不容易辨别是暴力极端主义的征兆,也不一定会演变成激进,更不能用于预测某个人会转向暴力极端主义。

这些方案事实上也没有产生效果。相反地,它们在社区和执法机关之间滋生不满。试点城市的社区成员担忧隐私权被侵犯,宪法保障成泡影,这绝不是社区监管和参与者的有效良方。美国穆斯林社区领袖应该是青年的保护人,而不是执法机构的线人。同时也有歧视穆斯林社区之嫌。暴力极端主义同样可能发生在其他群体社区。

评论说,美国当然需要对抗暴力极端主义。但解决的办法不是增加社区执法人员数量,也不是要求社区领导进行汇报。而是需要通过更大的经济机会、课余活动、反欺凌立法、包容而非排斥的文化来实现这个目标。

对于自由社会利害攸关的一点是,所有美国人都平等地受人权法案保护。在恐惧时期,国家很容易诉诸紧急情况和例外法治,但是真正正确的选择是重申美国的基本原则。

责任编辑: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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