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育幼院不当管教致死 苗县:不排除停业

人气: 29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6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苗栗县圣方济育幼院发生管教致死案件,苗栗县社会处长范阳添表示,该案违反《儿少权益保障法》第83条,会依据107条的部分做裁罚,罚金是6~30万,情节严重时处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停办的处分。

警局表示,10月9日晚间6时许,该育幼院张姓辅导员,重摔11岁何姓院童,经救护车送往卫福部苗栗医院急救后宣告不治;由于男童左额头红肿、上半身也有多处瘀青,加上死者生前曾和院内保育员发生争执,口腔内分泌物还有化学药剂的味道,该事件案情不单纯,已报请检察官相验死因。

何姓男童家住新竹县,102年曾遭妈妈家暴,姑姑向社工通报,被安置到该家育幼院,辅导员在事发后还一度谎称,说他是抱着男童时,男童要挣脱才撞到头,由于部分案情尚未完全厘清,警方先以业务过失致死罪,展开侦办收押。

苗栗县府社会处长范阳添表示,即日起将要求圣方济育幼院,停止新收个案,并专案聘雇心理咨商师进驻,为院童进行个别咨商及团体辅导;每日派驻社工师前往圣方济育幼院协助保育员及生活辅导员,改善情绪管理及管教方式。◇

 

社会处处长范阳添说明该案情。(许享富 /大纪元)
社会处处长范阳添说明该案情。(许享富 /大纪元)

 

责任编辑:陈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