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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产会祭行政处分 冻国民党永丰银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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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07日讯】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今天说,党产会决议做出2项行政处分,要求永丰银行冻结国民党账户,暂停提领或汇出,并要求台银及永丰银对中国国民党先前开出的9张支票清偿提存。

国民党的永丰银行账户遭党产会冻结,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国民党无法发出薪资将受台北市政府劳动局裁处,属紧急情况,裁定行政诉讼确定前,停止执行。

党产会上午举行临时委员会议,决议委请律师提起抗告。

党产会主任委员顾立雄表示,法院裁定提到,永丰银是私人营利事业,没公权力可对存款提款用途认定是否履行法律义务,党产会决议做出行政处分,国民党如果要履行法定义务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动用账户,不用再交给永丰银认定,请国民党直接向党产会请求认定,申请许可。

他说,如果国民党不符党产会认定,依规定可申请复查,如果再对复查决定不服,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不用先提诉愿。

顾立雄表示,就国民党先前开出、金额分别为新台币5200万元的9张支票,党产会决议再做出另一项行政处分。如果国民党向台银兑领,台银就要清偿提存,如果向永丰银兑领,永丰银就要办理清偿提存。但据他理解,现金应是摆在台银户头,台银应是清偿提存义务人。

他说,如果国民党把支票转给第三人,由于无从得知第三人是谁,无法作为被处分对象,党产会要告诫各界,假设国民党基于支票可背书转让,而转给第三人请求提示兑现,呼吁各界不要背书受让这9张支票,党产会也同时公布9张支票的票号。

顾立雄表示,党产会要提醒国民党,依条例规定,如果国民党做了背书转让处分,不但可能构成无效,国民党也可能被处以处分财产价值1倍到3倍罚锾。

他说,按法院裁定,国民党确实可透过这个方式“脱产成功”,“必须承认,这是法律给予我们的框架”。

顾立雄表示,国民党如果不服这2项行政处分,可在30天内提起诉愿。

至于查中投公司的第一桶金,顾立雄表示,已发函国民党史馆,具体列举历来涉及党务活动岁出、岁入的文献,请求国民党配合提供相关纪录。(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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