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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盒蛋有2种保存期限 食药署开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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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卫福部食药署5日公布“105年度蛋品标示稽查专案”稽查结果,一共计查核243件,其中2件分别涉保存期限双重标示,以及标示来源牧场与实际不符。

食药署表示,桃园宏昇畜牧场出产的“宏昇青Q健康蛋”,因外盒上的标示保存期限,竟同时出现“常温保存期限为30天”、“冷藏2到5度C可保存60天”等两种保存日期,恐会让民众混淆,食药署已开罚业者新台币3万元,并请业者回收改正。

另外,由建宏蛋品公司出品的“冠军蛋”和“e能健”,也因出现产品标示来源牧场与实际不符,以及来源牧场登记名称与实际情况不同,也同样遭食药署开罚、并作出业者须下架回收并改正商品标示的命令。◇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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