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交部:海域议题不与中国大陆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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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04日讯】(中央社台北4日电)台外交部今天表示,中华民国政府向来采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并曾多次重申不在海域议题与中国大陆联手,此一立场没有改变。

外交部就部分论者指称中华民国政府近期就维护南沙太平岛法律权益而展开的一系列作为,是为中国大陆的利益服务,做以上澄清。

外交部表示,政府曾多次重申,无论就历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海域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海域,中华民国对其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

因此,当菲律宾的律师于陆菲南海仲裁案的言词辩论中提出太平岛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第121条之“岛屿(island)”要件,仅为“岩礁(rock)”的谬论时,中华民国政府基于中华民国宪法要求及国民付托,必须致力循和平途径,维护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南沙太平岛的法律地位及可主张之海洋权益。

外交部表示,针对少数论者提出“中国大陆亦宣称拥有太平岛主权,故台湾宣扬太平岛的‘岛屿’地位,对陆方有利,故须设法压制台湾对国际发声,或将太平岛贬抑为‘岩礁(rock)’,以扼制陆方在南海的扩张”等谬说,中华民国政府严正指出,上述假设欠缺事实基础及法理依据,且无视中华民国并非“陆菲南海仲裁案”当事方的现状,不仅不合逻辑,对中华民国亦甚不公,为国际有识之士所不取。

外交部表示,中华民国历年均遵守“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规定的和平解决争端及航行与飞越自由原则,并于2015年5月提出“南海和平倡议”,2016年1月提出“南海和平倡议”路径图。中华民国坚守太平岛等岛屿超过60年,从未为此与他国发生军事冲突,也未妨碍各国在该海、空域的航行及飞越自由。

外交部指出,古语有云:“事实胜于雄辩”,检视中华民国长期在南海的和平作为,已充分向外界展示中华民国坚定循和平方式捍卫主权及海域权利的决心,外界不仅无须对此怀抱质疑,更应体察中华民国政府所提“南海和平倡议”所能对区域局势发挥的安定作用,进而与中华民国携手,将南海转化为“和平与合作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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