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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时力要管PM2.5 提案增禁用生煤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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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12日讯】有鉴生煤、石油焦作为燃料形成PM2.5,对人体造成危害,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今天提案修空气污染防制法,明定中央主管机关得禁止或管制空气污染物质之贩卖或使用,并提高罚锾。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下午举行党团大会会后记者会,提出空气污染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时代力量党团总召徐永明表示,近年中、南部地区细悬浮微粒(PM2.5)平均浓度远高于国内及欧盟、美国、日本等空气标准品质,有必要授权中央及地方政府依实际需要,禁止使用生煤、石油焦等燃料。

时代力量执行党主席黄国昌表示,修法后就能防止过去云林县政府公布“云林县工商厂场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条例”禁燃生煤、石油焦,但却遭当时的内阁以抵触法律、无法源依据,宣告无效的情形。

时代力量党团提出的草案中明定,中央主管机关就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气污染物质之贩售或使用,得公告禁止或制定许可办法;直辖市、县市主管机管也得因地方环境治理需求,以自治条例制定更严格之许可规范或禁止使用之物质。

草案中也提高罚锾,若违反上述规定者,如果是个人,罚锾由现行新台币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提高为5万元以上50万以下;若为工商厂、场,罚锾由1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大幅提高至50万以上500万以下,并得按日连续处罚。

黄国昌也公开向行政院环境保护署长李应元喊话,愿意给新政府时间,但第一件事就是要求李应元公开支持空污法修正草案,同时也邀请朝野立委携手为台湾空气及国人健康把关。(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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