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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一例一休 台时力版《劳基》明订二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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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萧轩台湾台北报导)对于行政院将“一例一休”纳入《劳动基准法》修法引发社会争议,时代力量5日公布党版《劳基法》修法版本,强调“反对一例一休、落实周休二日”,并提高对雇主违反相关规定之罚则。时代力量主席黄国昌表示,党团版有6大特点,包括详列工资明细、坚持两天例假、劳工特休同步、落实连续休息、保护吹哨者、提高罚则保劳工。

时力版草案中,明订提高劳工特休的日数,让劳工与公务人员的有薪休假相同。同时为保障轮班制劳工的身心健康,草案订定,轮班制劳工出勤间隔应至少有连续11小时的休息。为增加劳工举报雇主违法行为的意愿,时力版草案也订定“吹哨者条款”,增订雇主不得因劳工的申诉,终止、解除、变更或不给予其依法令、契约或习惯上所应享有权益的规定。

黄国昌表示,台湾劳工的平均工时2,100小时,远远超过OECD(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国家及美、日、德等先进国家的平均值,若实施“一例一休”,雇主就可藉由调整底薪及休息日的工资给付标准,用相同成本让劳工每周工作6日,对提升劳工的工资并无实质帮助,也无法落实周休二日。

党团总召徐永明也认为,“一例一休”拍板定案后资方已有所动作,包括要求填写加班和夜班“被同意书”等,透过签署文书让劳工牺牲休息时间,因此他担心“一例一休”不能保障劳工权益。

行政院长林全说,有鉴于照顾劳工工时和改善企业过度使用劳工的现状,同时期望产业逐步转型,“一例一休”是目前对劳资双方最平衡的方案。林全强调,政策也会让企业界有调整的时间,最终期望达到落实劳工每周休息2天的原则,如果真的要加班,则要给付较高的加班费用,并且是例外加班,而非常态性加班。

另外,劳工团体5日晚间聚集立法院群贤楼前抗议“一例一休”,并提出“劳工要二例”的诉求。前国会助理王奕凯表示,劳工工时过长是问题核心,若政府能同时把配套的3个面向:组织工会、落实劳检提高罚则、检讨变形工时,同时修法,才是根本之道。◇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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