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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文具抽查 标示不合格逾3成

桃园经发局及消保官开学前针对国中、小学童较常使用的文具用品进行抽查。(桃园经发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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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开学季将到,为让消费者安心选购市售文具商品,桃园经发局及消保官在开学前针对国中、小学童较常使用的文具用品进行抽查,发现31.74%标示不全,经发局提醒民众,产品如未标示厂商名称、地址及电话,一旦发生争议将求偿无门。经济发展局长朱松伟呼吁购买前,应仔细看清楚标示内容,拒绝购买来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权益。

经济发展局及消保官于8月份派员至辖内连锁书店、量贩店及一般商号抽查文具用品,抽查商品包括蜡笔、铅笔、塑胶擦、彩色笔、削铅笔机、美工刀、胶水、毛笔、原子笔、尺…等共计356件,不合格有113件。

不符合商品标示规定的商品共有113件,不合格率31.74%。以散装原子笔、铅笔及色笔不合格39件最多,这些不合格商品大多只有标示品名,其他应标示事项完全无标示。

朱松伟表示,依据“文具商品标示基准”,文具用品应标示项目包括商品名称、制造商之名称及电话。若为具有危险性、化学(毒)性或时效性之特殊性文具商品(如:彩色笔、削铅笔机、美刀工..等),也应包括主要用途及使用方法、主要材质或成分、注意事项或紧急处理方法、有效日期(限化学类及黏着类文具标示之)及警告标示等。

经发局将依“商品标示法”要求制造商限期改正,经复查再未改正者,则依法罚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并要求贩卖商“强制下架”。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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