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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局是怎么运作的?

华人被告“疏忽照顾”或“虐待儿童”时有发生 需更懂法守法

在蒋女士失女儿抚养权的案子背景下,儿童福利局去年10月在中华公所举办讲座,向华人社区详细介绍儿童保护的运作流程。 (大纪元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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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4年前,华裔蒋女士因为用筷子打了女儿的手,被白人邻居举报、儿童福利局介入执法,失去了女儿的监护权。蒋女士为了拿回孩子的监护权经历了漫长的争夺监护权之路,就在成功在望的时候,上周五她却因为癌症不幸离世。

在华人社区新移民群体中,不时发生一些华人被儿童福利局控告“疏忽照顾”罪或“虐待儿童”罪。新移民家庭面对种种压力无法解决,加之文化的差异,很多在华人看来司空见惯的管教孩子的行为,在美国都会触法,被视为儿童虐待,当警察和儿童福利局(ACS)介入的时候,因为有法律和政府的规定,往往带有一种执法的味道,令一些华裔父母谈ACS色变。

很多华人对美国保护儿童的法律缺乏了解,因此常无意中触犯法律。加之文化隔阂、语言障碍等因素,使父母要回孩子监护权的单纯事件变得非常复杂。那么,儿童福利局和儿童保护局究竟是怎么运作的?

强制报告制度

儿童福利局最具特色的就是“强制报告制度”和“终止父母的权利”。《儿童保护法》要求所有专业人士发现、怀疑有儿童受虐必须马上报告ACS。 因此无论是医生、老师、社工等经常接触儿童的人士,发现可疑情况都要报告给ACS,而无需取证。所以说,ACS接到报告的途径很多,每年ACS接到6万个 关于虐待、忽视儿童的投诉,其中大约6千个经调查后向法庭提起诉讼。

最早法律仅要求对儿童的被虐和身体伤害行为进行举报,后来则对报告的内容不断细化,除了儿童有无法解释的伤害外,对孩子疏于照顾也会被举报,包括:年幼儿童一人独处,没有提供足够的食物或充分的医疗护理,儿童经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旷课等。

至于到底几岁以下的小孩不能单独留在家里?根据儿童局官员们的解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年龄,主要取决于孩子的独立性和适应能力,既要看孩子本 身,也要看家庭和环境的情况。一般而言,12~13岁的孩子心理较为成熟,孩子独自在家问题不大,但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方向,家长们还是需要根据孩子的个别 情况做出决定。

如何面对ACS介入?

ACS收到报告后会转发给CPS(儿童保护局),CPS会在24小时内展开调查评估、家访,如果调查结果证实儿童被虐待或疏忽,可以将儿童从不安全环境中带走,安置到紧急保护监护机构或事先批准的紧急寄养家庭,直到法庭判定是否解除紧急监护措施,情况严重的,CPS还会向法庭提起诉讼。这时的华人家长,如果不懂英语,无论是否有身份,都有权要求提供翻译人员。

带走之后会采取哪些措施?ACS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儿童的父母,并提供向法院提交用以支持带走行为的所有文件。父母有权向本区的家庭法院申请领回其子女,法庭会在3天内听证。家长有权要求提供免费律师、上庭辩解。

监护不力 父母将被终止抚养权

在听证会上,法官将做出以下判决中的一项:儿童应返回家中;与某个朋友或家庭成员一起生活,或继续由CPS监护(抚养)。虽然孩子应该跟父母在一起,重新团聚是最大目的,但法院和法官认为保护孩子的安全是首要的。

如果情况不是很严重,父母和ACS达成协议,同意按照计划接受教育,法官可以指令父母或看护人参加“家长课堂”,学习如何管教孩子、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绪,法庭会根据受虐待儿童父母的改进情况作出是否解除紧急监护措施的考虑,决定是否让孩子回到父母身边。

对于与孩子交流感到困难的家长,儿童局官员们鼓励他们参加家长学习班或者互助小组。家庭环境、教育措施得到改善,就不会走到孩子被儿童局带走的地步。

华裔寄养家庭 供不应求

ACS的官员们说,一些华人新移民家庭的孩子不会讲英文,由于没有华人的寄养家庭(foster family)可供挑选,只好送到讲英文的其他族裔的家庭,孩子如果在语言沟通和文化背景上无法适应新家庭,相当于受到“二次伤害”。

ACS有专门的部门监管寄养家庭,每个寄养家庭都有员工去定期察看。他们希望找和孩子相同族裔的寄养家庭,期望华人家庭出来加入寄养家庭的行列,便于孩子的成长,儿童局每年会对寄养家庭进行培训,教授他们如何带好小孩。◇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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