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拿不到资遣费 垫偿制度渡经济难关

人气: 14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6年08月29日讯】如果劳工遇到公司倒闭、老板落跑,拿不到薪水、资遣费或旧制退休金的状况时,可依垫偿制度向劳保局申请由工资垫偿基金先行垫付。

劳保局说,根据“劳动基准法”第28条订定积欠工资垫偿基金制度,事业单位每月按雇用劳工投保薪资总额万分之2.5提缴,当雇主发生歇业、清算或宣告破产时,劳工因而被积欠的工资,向雇主请求而未获清偿,可以向劳保局申请由该基金先行垫付(最多6个月),再由劳保局向雇主追偿。

为了让劳工权益的保障更为周全,民国104年2月6日将垫偿范围扩大到“劳动基准法”(旧制)的退休金、资遣费及“劳工退休金条例”(新制)的资遣费(退休金及资遣费合计最多6个月的平均工资),加强对劳工经济生活的保障。

劳保局提醒,平时应将工资给付、出勤记录及受雇的证明文件(如薪资袋、薪资明细表、薪资扣缴凭单、出勤卡、劳动契约等)妥善保存,才能在遇到公司倒闭、歇业时,作为处理劳资争议及申请垫偿时的佐证资料。

也要注意雇主是否有确实提缴积欠工资垫偿基金,如果不清楚雇主是否已按期缴纳基金,可以用电话或书面向劳保局查询,如果雇主未缴纳,应该督促雇主依法缴纳。

劳工一旦发现公司开始积欠工资、退休金或资遣费,就应请雇主出具无法清偿的证明,并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机关报备,使当地主管机关了解并掌握事业单位的营运状况,有助在未来开具事实歇业日期的证明。

劳保局说,如果遇有雇主歇业行踪不明的情况时,劳工除立即请当地主管机关开具事业单位歇业的证明之外,并尽速循司法途径取得相关债权的确定证明,以利申请垫偿。(转自中央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