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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党产会:暂停现场查封不影响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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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04日讯】党产会发言人施锦芳今天表示,是否张贴查封公告并不影响查封效力,党产会自始至终从未主动申请暂不执行现场查封程序,追征处分会继续下去。

行政执行署昨天邀请党产会人员、中国国民党律师等人,决定暂停原订5日执行的查封行动;会中也建议执行署暂缓查封金门县党部,不过,施锦芳说,对于5日暂停查封行动,党产会目前还未收到行政执行署公文通知。

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发言人施锦芳告诉中央社记者,3日法务部行政执行署邀请党产会人员、国民党律师,就5日查封做说明,基于当天还是会有抗争的考量,执行署决定暂时停止现场查封程序的进行,再另行通知执行的时间。

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原订5日上午排定进行第2波查封台北市万华区富民路、新北市新店区文化路不动产行动,以及明天下午第3波查封台北市文山区3处地点行动,中国国民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邱大展今天表示,行政执行署昨天告知国民党律师,暂停明天查封行动。

同时,行政执行署也发文表明,因党产会申请暂不执行,24日查封金门县党部行动也暂缓。

关于暂缓查封金门县党部一事,施锦芳表示,党产会认为金门县党部是机关用地,在市场上不易拍卖,而国民党还有其他标的物可以执行查封拍卖,因此建议执行署就其他标的物,先执行查封,金门县党部的部分则可暂缓。

施锦芳强调,8月初行政执行署发文给地政事务所,完成查封登记,查封就已发生效力,到现场张贴告示只是执行程序的一环。

施锦芳说,党产会做任何行政处分,都是依照党产条例的规定,依法行政,党产会对国民党做出的行政处分也是依法行政;针对国民党的追征,已移送行政执行署处理,国民党若有意见,可向行政法院申请停止执行或是申请行政救济。

国民党提出3项清偿计划,用以缴付党产会追征的新台币8.6亿元,遭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拒绝。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9月18日行文国民党,从9月27日起分4波查封国民党松山区党部、金门县党部等10处不动产。

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首波查封行动9月27日展开,但在松山区党部受到党工阻挡、锁匠不愿开南京东路宿舍门锁;4处查封地点,最后只查封两处,其他两处择期再贴封条。

不过,国民党昨天再度收到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公文,公文载明“因移送机关申请暂不执行”,将暂缓办理10月24日的查封。(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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