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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长受访 称反对警察执法“亮名片”

反对“知情权法案” 认为警察有警徽无需亮名片或许可 下届市议长后选人则认为必要

“知情权法案”分两部分,一个是要求纽约警察在拦截前要亮出自己的身份名片,另一个是搜身之前要拿出书面许可。 ( Eduardo Munoz Alvarez/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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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综合报导)今年年底之前有一个法案要在市议会和市府之间讨论,那就是“知情权法案”(Right to Know Act)。法案分两部分,一个是要求纽约警察在拦截前要亮出自己的身份名片;另一个是搜身之前要拿出书面许可。11月24日,纽约警察局长奥尼尔在接受纽约一电视台(NY1)采访时表示,他们对此法持反对立场。

首先,主持人刘易斯(Errol Louis)问道,现在纽约市的拦截搜身比以前少了,同时犯罪率也下降了,警察局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是因为我们的培训工作。我们把资源都集中到了最有暴力犯罪倾向的人身上了,我们进行有步骤的培训,这非常重要。”奥尼尔说,“我们现在是依照宪法执警,并培训警官在我们和市民之间建立信任,让人们看到,我们到哪里,哪里的犯罪率就会下降。”

主持人表示,是不是现在警察的一些拦截行动,比如在高速上拦下汽车询问,这不算“拦截”呢?奥尼尔解释说,拦截是分一、二、三等级的,最高的是一级拦截即“恐怖拦截”。“我们的警察都是精明的人,他们按照标准做。”他说。“在街上巡逻的警察,他们知道什么是恐怖拦截。”

主持人问到局长对“知情权法案”的看法,奥尼尔先是表示警察局正在和市议会合作讨论这件事情,不过又直接反问:“我们有警徽和名字,为什么还要给名片呢?……我们社区的邻里协调员,他们和社区建立了长期的关系,我们不能破坏这些关系,同时我们也不能让警察们干他们感到不舒服的事情。”

各方在“知情权法案”上面的立场

据多家媒体消息,这个法案的主要倡议者是市议会公屋委员会主席多雷斯(Ritchie Torres),他和其他七位下一届议长候选人以及多数市议员都支持这个法案。但是,市长白思豪和即将卸任的市议长玛丽桃持反对意见。市议会本来想在11月16日之前对这个法案投票,但是除了玛丽桃一直阻挠投票之外,白思豪甚至表示,如果这个法案送到他的桌前,他就会使用他从来没有使用过的“市长否决权”。

这让未来的议长处于尴尬的地位,一方面,他要听取选民以及公民权利维护者的声音;另一方面,他还要考虑和市府的关系。分析人士认为,这个法案不容易通过,最终可能以警察局部分执行规定而不是一种法律的形式结束。

在感恩节的采访中,奥尼尔还表示,他热爱目前的职位,也愿意当警察,只要市长让他做,他就会一直做下去。“人们应该知道我们干得怎么样,现在的犯罪率是从1950年以来都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低)数字。……这都是纽约市警察局的男女警察们的成绩。”◇

责任编辑: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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