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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修法 台纺织业吁加班时数再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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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7日讯】立法院日前审查劳基法修正条文草案时以散会收场,纺拓会今天发表声明,呼吁朝野修法重点应在简化把关机制、加班时数再放宽、分流管理,以符合实际的工作需求。

纺拓会声明表示,新政府上台以来,推动现行一例一休条文,强调以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目的,却无视产业需要弹性加班的需求,也忽视劳工本身愿以能力及时间换取报酬的意愿,一体性地严格限制加班时数,不利台湾整体竞争力。

纺拓会指出,这次新修劳基法草案已部分放宽现行一例一休制度,但增设诸多事前审查与事后备查机制,看似藉把关以平衡劳资双方权益,实则在顾及劳团及部分劳工的强力反弹下,负责事前或事后审查的主管机关是否真能准予松绑放宽,仍属存疑,而且会大幅增加主管机关行政作业负担,无异于浪费国家资源。

纺拓会说,在“立法从宽、执法从严”的原则下,此次修法的重点应在简化把关机制,加强主管机关的执法力道以督促业者遵守,绝非以法条层层制约雇主,而事实上劳工权益又是“看得到,吃不到”,成为政府、资方与劳方全盘皆输的局面。

纺拓会决定代表纺织界挺身提出三大意见,呼吁立委们审查劳基法修正条文应慎思,包括“简化行政程序”,省去中央机关核准及指定程序,交由工会或劳资会议协商并备查,简化繁琐冗长的把关机制。

“加班时数再放宽”,制造业放宽单月加班工时上限至60小时,总量管制期间延长至6个月,以增进企业营运作业弹性,避免因无适足人力资源,造成无法接单损失,形成劳资双输。

“分流管理”,面临产业革新,常需跨国联系业务的国际行销业务人员,以及需要灵感的设计师、研发人员等工作型态,如仍以30年前为了制造业需求而订定的劳基法来通盘规定,实无法再符合其需求,应重新检视劳基法,并按照产业属性分流管理。

纺拓会强调, 此次修法应使劳资契约关系回归自然市场机制,由劳资双方自行协商,减缓冲突与对立,促进劳资和谐,创造双赢。(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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