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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劭文律师专栏

国会税改草案让您缴更多税?

文/王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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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16日讯】继美国白宫的税法改革草案出炉,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于十一月初提出他们的草案版本,该版本引发的争议不下白宫版本。虽然白宫和众议院都说要帮助民众减轻税负,但《富比世》(Forbes)和《华尔街日报》(Wall Street Journal)等媒体分析都认为草案让多数民众无感,且不利某些族群,例如:

不利医疗花费高的族群

草案虽加倍标准扣除额(Standard deduction)来简化不少民众的报税工作,但草案规定医疗花费不再能够抵税,这对医疗费用高的民众冲击很大,对收入偏低的年长者特别不利,因为年长者的医疗费用通常格外高。

 不利某些屋主

现行法让屋主在卖屋前5年中自住满2年,卖屋的资本利得(Capital gain, 或称“增值”)中可以先抵除25万美金(夫妻一对可抵50万美金)后才计算增值税(Capital gain tax),但众议院版本要求屋主必须在卖屋前8年住满5年才能够享此抵扣。而缴交的房贷利息本来可以抵扣所得,众议院草案将此抵扣额局限到50万美金。

不利州税、地方税高的高收入民众

众议院本来要全面废除州税和地方税的抵扣,比白宫版本更严峻。这对于州或地方所得税率高的民众(如纽约和加州居民)是极坏的消息,后来了解到民众反弹,众议院最终草案版本允许地税(Property tax)可抵扣,限额1万美金。

不利工作发展

现行法下,公司提供的育儿补助和在职教育补助都不算员工所得,因此不用缴税。但众议院草案要求员工开始针对这些补助来缴交所得税。而自掏腰包支付在职教育学费的人,该笔支出也将无法抵扣所得,会导致所得税增加。此外,现行法让民众的新工作远程搬迁花费可以抵扣所得,众议院草案则要废除这个优惠。

草案最有利谁?

《华尔街日报》指出草案最造福将来要继承大笔财富的富家子弟,众议院版本设了日落条款,让联邦遗产税(Federal estate tax)在公元2024年终结。而草案降低公司所得税率,在其设计架构下,会最有利州税低的企业主。◇

笔者王劭文出生于台湾台北,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及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并获领纽约大学华格纳公共服务研究所最高等奖学金,主攻美国医保政策。领有纽约州律师执照,从事耆老保健及资产规划服务,联络请洽718-844-8560kneal@nealgroup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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